10月14日凌晨,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 《办法》共十条,主要包括制定依据、收取范围、收取标准、收取主体、缴费航次、缴费要求、信息核实、违规处理、动态调整、解释部门和施行时间等内容,进一步明确了由中国建造的船舶、仅进入中国船厂修理的空载船舶,以及其他经认定予以豁免的船舶免予缴纳的具体规定。 《办法》对于船方或其代理人在船舶预抵中国港口前向海事管理机构通报信息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办法》明确收取范围、标准和起讫时间等将视情动态调整。 具体办法如下: 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落实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公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等法规,维护我国航运业发展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国际海上运输、靠泊中国港口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船舶,船方或其代理人应当缴纳船舶特别港务费: (一)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拥有船舶所有权的船舶; (二)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运营的船舶; (三)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直接或间接持有25%及以上股权(表决权、董事会席位)的企业、其他组织拥有或运营的船舶; (四)悬挂美国旗的船舶; (五)在美国建造的船舶。 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中由中国建造的船舶免于缴纳。仅进入中国船厂修理的空载船舶,以及其他经认定予以豁免的船舶免予缴纳。 第三条船舶特别港务费的具体收取标准如下(不足1净吨的按1净吨计): (一)自2025年10月14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400元人民币计收; (二)自2026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640元人民币计收; (三)自2027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880元人民币计收; (四)自2028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1120元人民币计收。 同一艘船舶,一年内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不超过5个航次。每年4月17日为年度计费周期起始日。 第四条船舶特别港务费由船舶挂靠港口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收取,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使用。 第五条船舶在同一航次挂靠多个中国港口的,仅在首个挂靠港缴纳船舶特别港务费。一年内挂靠中国港口超过5个航次的船舶,前5个航次需缴纳船舶特别港务费,凭前5个航次的缴费信息后续航次不再收取费用。 第六条船方或其代理人应在船舶预计抵达中国港口7日前(航程不足7日的,在驶离上一口岸时),如实向港口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通报船舶的建造国、悬挂国旗、所有人、经营人、租赁情况、本航次拟挂靠港口等信息,并缴纳船舶特别港务费。 第七条港口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对所有预抵港船舶情况进行核实,发现涉嫌瞒报、漏报第六条所列船舶信息的,应当责成船方或其代理人补报信息。 第八条违反本办法,未按规定缴清船舶特别港务费的船舶,海事管理机构不得为其办理进出口岸手续。 船方或其代理人逃避缴纳船舶特别港务费的,对于已经驶离中国港口的船舶,下次挂靠中国港口前应当补齐欠缴的费用。 第九条船舶特别港务费收取范围、标准和起讫时间等将视情动态调整。 第十条本办法由交通运输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10月14日凌晨,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 《办法》共十条,主要包括制定依据、收取范围、收取标准、收取主体、缴费航次、缴费要求、信息核实、违规处理、动态调整、解释部门和施行时间等内容,进一步明确了由中国建造的船舶、仅进入中国船厂修理的空载船舶,以及其他经认定予以豁免的船舶免予缴纳的具体规定。 《办法》对于船方或其代理人在船舶预抵中国港口前向海事管理机构通报信息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办法》明确收取范围、标准和起讫时间等将视情动态调整。 具体办法如下: 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落实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公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等法规,维护我国航运业发展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国际海上运输、靠泊中国港口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船舶,船方或其代理人应当缴纳船舶特别港务费: (一)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拥有船舶所有权的船舶; (二)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运营的船舶; (三)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直接或间接持有25%及以上股权(表决权、董事会席位)的企业、其他组织拥有或运营的船舶; (四)悬挂美国旗的船舶; (五)在美国建造的船舶。 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中由中国建造的船舶免于缴纳。仅进入中国船厂修理的空载船舶,以及其他经认定予以豁免的船舶免予缴纳。 第三条船舶特别港务费的具体收取标准如下(不足1净吨的按1净吨计): (一)自2025年10月14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400元人民币计收; (二)自2026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640元人民币计收; (三)自2027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880元人民币计收; (四)自2028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1120元人民币计收。 同一艘船舶,一年内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不超过5个航次。每年4月17日为年度计费周期起始日。 第四条船舶特别港务费由船舶挂靠港口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收取,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使用。 第五条船舶在同一航次挂靠多个中国港口的,仅在首个挂靠港缴纳船舶特别港务费。一年内挂靠中国港口超过5个航次的船舶,前5个航次需缴纳船舶特别港务费,凭前5个航次的缴费信息后续航次不再收取费用。 第六条船方或其代理人应在船舶预计抵达中国港口7日前(航程不足7日的,在驶离上一口岸时),如实向港口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通报船舶的建造国、悬挂国旗、所有人、经营人、租赁情况、本航次拟挂靠港口等信息,并缴纳船舶特别港务费。 第七条港口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对所有预抵港船舶情况进行核实,发现涉嫌瞒报、漏报第六条所列船舶信息的,应当责成船方或其代理人补报信息。 第八条违反本办法,未按规定缴清船舶特别港务费的船舶,海事管理机构不得为其办理进出口岸手续。 船方或其代理人逃避缴纳船舶特别港务费的,对于已经驶离中国港口的船舶,下次挂靠中国港口前应当补齐欠缴的费用。 第九条船舶特别港务费收取范围、标准和起讫时间等将视情动态调整。 第十条本办法由交通运输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发布: 2025-10-14 15:08 阅读:10
查看详情10月14日凌晨,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 《办法》共十条,主要包括制定依据、收取范围、收取标准、收取主体、缴费航次、缴费要求、信息核实、违规处理、动态调整、解释部门和施行时间等内容,进一步明确了由中国建造的船舶、仅进入中国船厂修理的空载船舶,以及其他经认定予以豁免的船舶免予缴纳的具体规定。 《办法》对于船方或其代理人在船舶预抵中国港口前向海事管理机构通报信息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办法》明确收取范围、标准和起讫时间等将视情动态调整。 具体办法如下: 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落实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公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等法规,维护我国航运业发展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国际海上运输、靠泊中国港口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船舶,船方或其代理人应当缴纳船舶特别港务费: (一)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拥有船舶所有权的船舶; (二)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运营的船舶; (三)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直接或间接持有25%及以上股权(表决权、董事会席位)的企业、其他组织拥有或运营的船舶; (四)悬挂美国旗的船舶; (五)在美国建造的船舶。 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中由中国建造的船舶免于缴纳。仅进入中国船厂修理的空载船舶,以及其他经认定予以豁免的船舶免予缴纳。 第三条船舶特别港务费的具体收取标准如下(不足1净吨的按1净吨计): (一)自2025年10月14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400元人民币计收; (二)自2026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640元人民币计收; (三)自2027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880元人民币计收; (四)自2028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1120元人民币计收。 同一艘船舶,一年内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不超过5个航次。每年4月17日为年度计费周期起始日。 第四条船舶特别港务费由船舶挂靠港口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收取,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使用。 第五条船舶在同一航次挂靠多个中国港口的,仅在首个挂靠港缴纳船舶特别港务费。一年内挂靠中国港口超过5个航次的船舶,前5个航次需缴纳船舶特别港务费,凭前5个航次的缴费信息后续航次不再收取费用。 第六条船方或其代理人应在船舶预计抵达中国港口7日前(航程不足7日的,在驶离上一口岸时),如实向港口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通报船舶的建造国、悬挂国旗、所有人、经营人、租赁情况、本航次拟挂靠港口等信息,并缴纳船舶特别港务费。 第七条港口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对所有预抵港船舶情况进行核实,发现涉嫌瞒报、漏报第六条所列船舶信息的,应当责成船方或其代理人补报信息。 第八条违反本办法,未按规定缴清船舶特别港务费的船舶,海事管理机构不得为其办理进出口岸手续。 船方或其代理人逃避缴纳船舶特别港务费的,对于已经驶离中国港口的船舶,下次挂靠中国港口前应当补齐欠缴的费用。 第九条船舶特别港务费收取范围、标准和起讫时间等将视情动态调整。 第十条本办法由交通运输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10月14日凌晨,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 《办法》共十条,主要包括制定依据、收取范围、收取标准、收取主体、缴费航次、缴费要求、信息核实、违规处理、动态调整、解释部门和施行时间等内容,进一步明确了由中国建造的船舶、仅进入中国船厂修理的空载船舶,以及其他经认定予以豁免的船舶免予缴纳的具体规定。 《办法》对于船方或其代理人在船舶预抵中国港口前向海事管理机构通报信息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办法》明确收取范围、标准和起讫时间等将视情动态调整。 具体办法如下: 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落实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公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等法规,维护我国航运业发展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国际海上运输、靠泊中国港口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船舶,船方或其代理人应当缴纳船舶特别港务费: (一)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拥有船舶所有权的船舶; (二)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运营的船舶; (三)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直接或间接持有25%及以上股权(表决权、董事会席位)的企业、其他组织拥有或运营的船舶; (四)悬挂美国旗的船舶; (五)在美国建造的船舶。 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中由中国建造的船舶免于缴纳。仅进入中国船厂修理的空载船舶,以及其他经认定予以豁免的船舶免予缴纳。 第三条船舶特别港务费的具体收取标准如下(不足1净吨的按1净吨计): (一)自2025年10月14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400元人民币计收; (二)自2026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640元人民币计收; (三)自2027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880元人民币计收; (四)自2028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1120元人民币计收。 同一艘船舶,一年内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不超过5个航次。每年4月17日为年度计费周期起始日。 第四条船舶特别港务费由船舶挂靠港口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收取,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使用。 第五条船舶在同一航次挂靠多个中国港口的,仅在首个挂靠港缴纳船舶特别港务费。一年内挂靠中国港口超过5个航次的船舶,前5个航次需缴纳船舶特别港务费,凭前5个航次的缴费信息后续航次不再收取费用。 第六条船方或其代理人应在船舶预计抵达中国港口7日前(航程不足7日的,在驶离上一口岸时),如实向港口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通报船舶的建造国、悬挂国旗、所有人、经营人、租赁情况、本航次拟挂靠港口等信息,并缴纳船舶特别港务费。 第七条港口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对所有预抵港船舶情况进行核实,发现涉嫌瞒报、漏报第六条所列船舶信息的,应当责成船方或其代理人补报信息。 第八条违反本办法,未按规定缴清船舶特别港务费的船舶,海事管理机构不得为其办理进出口岸手续。 船方或其代理人逃避缴纳船舶特别港务费的,对于已经驶离中国港口的船舶,下次挂靠中国港口前应当补齐欠缴的费用。 第九条船舶特别港务费收取范围、标准和起讫时间等将视情动态调整。 第十条本办法由交通运输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发布: 2025-10-14 15:08 阅读:10
日前,中国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一项有关对美国船舶征收特别港务费的公告,美森轮船表示,美森的船舶将适用此项费用。 不过美森目前没有任何调整现有中美快航班期的计划。此外,美森表态,不会就此项费用而向客户额外征收新的附加费。 据了解,美森轮船(Matson Navigation Company)是一家成立于1882年的美国公司,总部位于夏威夷的檀香山。 美森是跨境电商尤其是亚马逊FBA卖家常用的中美海运头程服务,有着能够媲美空运时效,价格只有其1/3。 而且美森在美国西海岸各主要港口均设有专有码头,这使得美森的轮船即使是在美国历史上港口码头最为拥堵的时段,也能够按时靠港卸柜。 中国对美船舶征特别港务费,从行业影响来看,以美森为代表的美籍货轮将首当其冲。美森作为美国主要航运企业之一,长期运营中美跨境海运航线,其船舶频繁靠泊中国上海、宁波等港口。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日前,中国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一项有关对美国船舶征收特别港务费的公告,美森轮船表示,美森的船舶将适用此项费用。 不过美森目前没有任何调整现有中美快航班期的计划。此外,美森表态,不会就此项费用而向客户额外征收新的附加费。 据了解,美森轮船(Matson Navigation Company)是一家成立于1882年的美国公司,总部位于夏威夷的檀香山。 美森是跨境电商尤其是亚马逊FBA卖家常用的中美海运头程服务,有着能够媲美空运时效,价格只有其1/3。 而且美森在美国西海岸各主要港口均设有专有码头,这使得美森的轮船即使是在美国历史上港口码头最为拥堵的时段,也能够按时靠港卸柜。 中国对美船舶征特别港务费,从行业影响来看,以美森为代表的美籍货轮将首当其冲。美森作为美国主要航运企业之一,长期运营中美跨境海运航线,其船舶频繁靠泊中国上海、宁波等港口。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发布: 2025-10-13 09:53 阅读:15
查看详情日前,中国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一项有关对美国船舶征收特别港务费的公告,美森轮船表示,美森的船舶将适用此项费用。 不过美森目前没有任何调整现有中美快航班期的计划。此外,美森表态,不会就此项费用而向客户额外征收新的附加费。 据了解,美森轮船(Matson Navigation Company)是一家成立于1882年的美国公司,总部位于夏威夷的檀香山。 美森是跨境电商尤其是亚马逊FBA卖家常用的中美海运头程服务,有着能够媲美空运时效,价格只有其1/3。 而且美森在美国西海岸各主要港口均设有专有码头,这使得美森的轮船即使是在美国历史上港口码头最为拥堵的时段,也能够按时靠港卸柜。 中国对美船舶征特别港务费,从行业影响来看,以美森为代表的美籍货轮将首当其冲。美森作为美国主要航运企业之一,长期运营中美跨境海运航线,其船舶频繁靠泊中国上海、宁波等港口。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日前,中国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一项有关对美国船舶征收特别港务费的公告,美森轮船表示,美森的船舶将适用此项费用。 不过美森目前没有任何调整现有中美快航班期的计划。此外,美森表态,不会就此项费用而向客户额外征收新的附加费。 据了解,美森轮船(Matson Navigation Company)是一家成立于1882年的美国公司,总部位于夏威夷的檀香山。 美森是跨境电商尤其是亚马逊FBA卖家常用的中美海运头程服务,有着能够媲美空运时效,价格只有其1/3。 而且美森在美国西海岸各主要港口均设有专有码头,这使得美森的轮船即使是在美国历史上港口码头最为拥堵的时段,也能够按时靠港卸柜。 中国对美船舶征特别港务费,从行业影响来看,以美森为代表的美籍货轮将首当其冲。美森作为美国主要航运企业之一,长期运营中美跨境海运航线,其船舶频繁靠泊中国上海、宁波等港口。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发布: 2025-10-13 09:53 阅读:15
美东时间 2025 年 10 月 10 日,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宣布,将从 2025 年 11 月 1 日起(或视东大进一步行动而定,可能提前),对所有从中国进口的商品加征额外 100% 的关税。这一措施将叠加在现有关税基础上,使总关税水平达到高达 130% 或更高。 同时,特朗普表示,美国将对“所有关键美国制造软件”(all critical US-made software)实施严格的出口管制,禁止或限制这些软件向中国出口。 特朗普在社交媒体上公告 这一双重举措旨在回应中国最近对稀土矿物出口的限制。 关税细节 适用范围:额外加征 100% 关税适用于所有从中国进口的商品,包括消费电子产品(如手机、电脑)、机械设备、纺织品、玩具和农产品等,几乎覆盖中美贸易总额的全部(2024年中美贸易额约 5000 亿美元)。这不是针对特定行业的选择性关税,而是全面覆盖。 生效时间:2025 年 11 月 1 日启动,但特朗普表示,如果中国在稀土出口上进一步升级(如完全禁运),关税可能提前至 10 月底实施。现有加征关税(10% 对等关税和 20% 芬太尼关税)将与新关税叠加,使总加征税率超过 130%。 豁免与例外:特朗普未提及豁免,但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为某些“战略必需品”提供临时豁免。企业可申请关税减免,但审批将更严格。 软件出口管制细节 适用范围:管制针对“任何及关键软件”(any and key software),具体包括美国开发的操作系统、AI算法、云计算工具、半导体设计软件(如Cadence、Synopsys)和企业级软件(如Oracle数据库、Microsoft Azure服务)。特朗普特别强调“关键软件”,旨在切断中国在高科技领域的依赖。 管制形式:采用出口许可制度,禁止未经批准的软件出口至中国实体,尤其是“实体清单”公司。软件更新和服务支持也将受限,甚至可能追溯到已安装的美国软件。 生效时间:与关税同步,从 11 月 1 日起执行。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将更新“出口管理条例”(EAR),或将中国列为“高风险目的地”。 来源于:贸易夜航微信公众号
美东时间 2025 年 10 月 10 日,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宣布,将从 2025 年 11 月 1 日起(或视东大进一步行动而定,可能提前),对所有从中国进口的商品加征额外 100% 的关税。这一措施将叠加在现有关税基础上,使总关税水平达到高达 130% 或更高。 同时,特朗普表示,美国将对“所有关键美国制造软件”(all critical US-made software)实施严格的出口管制,禁止或限制这些软件向中国出口。 特朗普在社交媒体上公告 这一双重举措旨在回应中国最近对稀土矿物出口的限制。 关税细节 适用范围:额外加征 100% 关税适用于所有从中国进口的商品,包括消费电子产品(如手机、电脑)、机械设备、纺织品、玩具和农产品等,几乎覆盖中美贸易总额的全部(2024年中美贸易额约 5000 亿美元)。这不是针对特定行业的选择性关税,而是全面覆盖。 生效时间:2025 年 11 月 1 日启动,但特朗普表示,如果中国在稀土出口上进一步升级(如完全禁运),关税可能提前至 10 月底实施。现有加征关税(10% 对等关税和 20% 芬太尼关税)将与新关税叠加,使总加征税率超过 130%。 豁免与例外:特朗普未提及豁免,但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为某些“战略必需品”提供临时豁免。企业可申请关税减免,但审批将更严格。 软件出口管制细节 适用范围:管制针对“任何及关键软件”(any and key software),具体包括美国开发的操作系统、AI算法、云计算工具、半导体设计软件(如Cadence、Synopsys)和企业级软件(如Oracle数据库、Microsoft Azure服务)。特朗普特别强调“关键软件”,旨在切断中国在高科技领域的依赖。 管制形式:采用出口许可制度,禁止未经批准的软件出口至中国实体,尤其是“实体清单”公司。软件更新和服务支持也将受限,甚至可能追溯到已安装的美国软件。 生效时间:与关税同步,从 11 月 1 日起执行。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将更新“出口管理条例”(EAR),或将中国列为“高风险目的地”。 来源于:贸易夜航微信公众号
发布: 2025-10-11 10:36 阅读:63
查看详情美东时间 2025 年 10 月 10 日,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宣布,将从 2025 年 11 月 1 日起(或视东大进一步行动而定,可能提前),对所有从中国进口的商品加征额外 100% 的关税。这一措施将叠加在现有关税基础上,使总关税水平达到高达 130% 或更高。 同时,特朗普表示,美国将对“所有关键美国制造软件”(all critical US-made software)实施严格的出口管制,禁止或限制这些软件向中国出口。 特朗普在社交媒体上公告 这一双重举措旨在回应中国最近对稀土矿物出口的限制。 关税细节 适用范围:额外加征 100% 关税适用于所有从中国进口的商品,包括消费电子产品(如手机、电脑)、机械设备、纺织品、玩具和农产品等,几乎覆盖中美贸易总额的全部(2024年中美贸易额约 5000 亿美元)。这不是针对特定行业的选择性关税,而是全面覆盖。 生效时间:2025 年 11 月 1 日启动,但特朗普表示,如果中国在稀土出口上进一步升级(如完全禁运),关税可能提前至 10 月底实施。现有加征关税(10% 对等关税和 20% 芬太尼关税)将与新关税叠加,使总加征税率超过 130%。 豁免与例外:特朗普未提及豁免,但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为某些“战略必需品”提供临时豁免。企业可申请关税减免,但审批将更严格。 软件出口管制细节 适用范围:管制针对“任何及关键软件”(any and key software),具体包括美国开发的操作系统、AI算法、云计算工具、半导体设计软件(如Cadence、Synopsys)和企业级软件(如Oracle数据库、Microsoft Azure服务)。特朗普特别强调“关键软件”,旨在切断中国在高科技领域的依赖。 管制形式:采用出口许可制度,禁止未经批准的软件出口至中国实体,尤其是“实体清单”公司。软件更新和服务支持也将受限,甚至可能追溯到已安装的美国软件。 生效时间:与关税同步,从 11 月 1 日起执行。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将更新“出口管理条例”(EAR),或将中国列为“高风险目的地”。 来源于:贸易夜航微信公众号
美东时间 2025 年 10 月 10 日,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宣布,将从 2025 年 11 月 1 日起(或视东大进一步行动而定,可能提前),对所有从中国进口的商品加征额外 100% 的关税。这一措施将叠加在现有关税基础上,使总关税水平达到高达 130% 或更高。 同时,特朗普表示,美国将对“所有关键美国制造软件”(all critical US-made software)实施严格的出口管制,禁止或限制这些软件向中国出口。 特朗普在社交媒体上公告 这一双重举措旨在回应中国最近对稀土矿物出口的限制。 关税细节 适用范围:额外加征 100% 关税适用于所有从中国进口的商品,包括消费电子产品(如手机、电脑)、机械设备、纺织品、玩具和农产品等,几乎覆盖中美贸易总额的全部(2024年中美贸易额约 5000 亿美元)。这不是针对特定行业的选择性关税,而是全面覆盖。 生效时间:2025 年 11 月 1 日启动,但特朗普表示,如果中国在稀土出口上进一步升级(如完全禁运),关税可能提前至 10 月底实施。现有加征关税(10% 对等关税和 20% 芬太尼关税)将与新关税叠加,使总加征税率超过 130%。 豁免与例外:特朗普未提及豁免,但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为某些“战略必需品”提供临时豁免。企业可申请关税减免,但审批将更严格。 软件出口管制细节 适用范围:管制针对“任何及关键软件”(any and key software),具体包括美国开发的操作系统、AI算法、云计算工具、半导体设计软件(如Cadence、Synopsys)和企业级软件(如Oracle数据库、Microsoft Azure服务)。特朗普特别强调“关键软件”,旨在切断中国在高科技领域的依赖。 管制形式:采用出口许可制度,禁止未经批准的软件出口至中国实体,尤其是“实体清单”公司。软件更新和服务支持也将受限,甚至可能追溯到已安装的美国软件。 生效时间:与关税同步,从 11 月 1 日起执行。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将更新“出口管理条例”(EAR),或将中国列为“高风险目的地”。 来源于:贸易夜航微信公众号
发布: 2025-10-11 10:36 阅读:63
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的公告。 2025年4月17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关于对中国海事、物流及造船业301调查措施,自2025年10月14日起,将对中国企业拥有或经营的船舶、中国籍船舶及中国造船舶加收港口服务费,严重违背了国际贸易相关原则和中美海运协定,对中美间海运贸易造成严重破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10月14日起,对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拥有船舶所有权的船舶;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运营的船舶;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直接或间接持有25%及以上股权(表决权、董事会席位)的企业、其他组织拥有或运营的船舶;悬挂美国旗的船舶;在美国建造的船舶,由船舶挂靠港口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上述船舶,按航次计收船舶特别港务费,分阶段实施,具体收取标准如下(不足1净吨的按1净吨计)。 (一)自2025年10月14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400元人民币计收; (二)自2026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640元人民币计收; (三)自2027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880元人民币计收; (四)自2028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1120元人民币计收。 二、船舶在同一航次挂靠多个中国港口的,仅在首个挂靠港缴纳船舶特别港务费,后续的挂靠港不再收取。同一艘船舶,一年内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不超过5个航次。 三、我部将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交通运输部 2025年10月10日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的公告。 2025年4月17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关于对中国海事、物流及造船业301调查措施,自2025年10月14日起,将对中国企业拥有或经营的船舶、中国籍船舶及中国造船舶加收港口服务费,严重违背了国际贸易相关原则和中美海运协定,对中美间海运贸易造成严重破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10月14日起,对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拥有船舶所有权的船舶;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运营的船舶;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直接或间接持有25%及以上股权(表决权、董事会席位)的企业、其他组织拥有或运营的船舶;悬挂美国旗的船舶;在美国建造的船舶,由船舶挂靠港口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上述船舶,按航次计收船舶特别港务费,分阶段实施,具体收取标准如下(不足1净吨的按1净吨计)。 (一)自2025年10月14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400元人民币计收; (二)自2026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640元人民币计收; (三)自2027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880元人民币计收; (四)自2028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1120元人民币计收。 二、船舶在同一航次挂靠多个中国港口的,仅在首个挂靠港缴纳船舶特别港务费,后续的挂靠港不再收取。同一艘船舶,一年内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不超过5个航次。 三、我部将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交通运输部 2025年10月10日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发布: 2025-10-10 16:29 阅读:37
查看详情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的公告。 2025年4月17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关于对中国海事、物流及造船业301调查措施,自2025年10月14日起,将对中国企业拥有或经营的船舶、中国籍船舶及中国造船舶加收港口服务费,严重违背了国际贸易相关原则和中美海运协定,对中美间海运贸易造成严重破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10月14日起,对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拥有船舶所有权的船舶;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运营的船舶;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直接或间接持有25%及以上股权(表决权、董事会席位)的企业、其他组织拥有或运营的船舶;悬挂美国旗的船舶;在美国建造的船舶,由船舶挂靠港口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上述船舶,按航次计收船舶特别港务费,分阶段实施,具体收取标准如下(不足1净吨的按1净吨计)。 (一)自2025年10月14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400元人民币计收; (二)自2026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640元人民币计收; (三)自2027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880元人民币计收; (四)自2028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1120元人民币计收。 二、船舶在同一航次挂靠多个中国港口的,仅在首个挂靠港缴纳船舶特别港务费,后续的挂靠港不再收取。同一艘船舶,一年内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不超过5个航次。 三、我部将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交通运输部 2025年10月10日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的公告。 2025年4月17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关于对中国海事、物流及造船业301调查措施,自2025年10月14日起,将对中国企业拥有或经营的船舶、中国籍船舶及中国造船舶加收港口服务费,严重违背了国际贸易相关原则和中美海运协定,对中美间海运贸易造成严重破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10月14日起,对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拥有船舶所有权的船舶;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运营的船舶;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直接或间接持有25%及以上股权(表决权、董事会席位)的企业、其他组织拥有或运营的船舶;悬挂美国旗的船舶;在美国建造的船舶,由船舶挂靠港口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上述船舶,按航次计收船舶特别港务费,分阶段实施,具体收取标准如下(不足1净吨的按1净吨计)。 (一)自2025年10月14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400元人民币计收; (二)自2026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640元人民币计收; (三)自2027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880元人民币计收; (四)自2028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1120元人民币计收。 二、船舶在同一航次挂靠多个中国港口的,仅在首个挂靠港缴纳船舶特别港务费,后续的挂靠港不再收取。同一艘船舶,一年内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不超过5个航次。 三、我部将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交通运输部 2025年10月10日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发布: 2025-10-10 16:29 阅读:37
10月9日早间,商务部连发两条公告,公布对稀土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以及对境外相关稀土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商务部公告2025第61号 公布对境外相关稀土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中国国务院批准,决定采取以下出口管制措施: 一、境外组织和个人(以下称“境外特定出口经营者”)在向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出口以下物项前,必须获得中国商务部颁发的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件: (一)含有、集成或者混有原产于中国的本公告附件1第一部分所列物项在境外制造的本公告附件1第二部分所列物项,且附件1第一部分所列物项占境外制造的附件1第二部分所列物项的价值比例达到0.1%及以上的; (二)使用原产于中国的稀土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磁材制造、稀土二次资源回收利用相关技术在境外生产的本公告附件1所列物项; (三)原产于中国的本公告附件1所列物项。 附件1 物项列表 第一部分 金属钐、金属镝、金属钆、金属铽、金属镥、金属钪、金属钇、钐钴合金、铽铁合金、镝铁合金、铽镝铁合金、氧化镝、氧化铽 第二部分 一、稀土永磁材料 1. 钐钴永磁材料; 2. 含铽的钕铁硼永磁材料; 3. 含镝的钕铁硼永磁材料; 4. 含有以上材料的零件、部件、组件。 二、稀土靶材 1. 含钐的靶材: a. 钐靶; b. 钐钴合金靶; c. 钐铁合金靶。 2. 含钆的靶材: a. 钆靶; b. 钆铁合金靶; c. 钆钴合金靶。 3. 含铽的靶材: a. 铽靶; b. 铽钴合金靶; c. 铽镝铁合金靶。 4. 含镝的靶材: a. 镝靶; b. 铽镝铁合金靶。 5. 镥靶。 6. 钪靶。 7. 含钇的靶材: a. 钇靶; b. 钇铝合金靶; c. 钇锆合金靶。 二、对向境外军事用户的出口申请,以及向出口管制管控名单和关注名单所列的进口商和最终用户(包括其控股50%及以上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分支机构)的出口申请,原则上不予许可。 三、用于或者可能用于以下最终用途的出口申请,原则上不予许可: (一)设计、开发、生产、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 (二)恐怖主义目的; (三)军事用途或者提升军事潜力。 四、最终用途为研发、生产14纳米及以下逻辑芯片或者256层及以上存储芯片,以及制造上述制程半导体的生产设备、测试设备和材料,或者研发具有潜在军事用途的人工智能的出口申请,逐案审批。 五、最终用途为紧急医疗、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自然灾害救助等人道主义救援的出口申请,境外出口经营者无需申请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件,但应当在不晚于出口后10个工作日通过电子邮件(jingwaibaogao@mofcom.gov.cn)报告中国商务部,并承诺相关物项不会用于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用途。 六、境外特定出口经营者申请两用物项出口许可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第十六条和中国商务部两用物项出口许可审批系统的要求提交有关文件,有关文件以中文为准。审批系统网址为:http://ecomp.mofcom.gov.cn。 境外特定出口经营者可以直接提交申请文件,也可以委托位于中国境内的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商会、协会等办理。有关中介服务机构或者商会、协会应当为独立法人或者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非法人组织。 境外特定出口经营者无法判断拟出口物项是否属于按照本公告规定应当申请出口许可的物项,可以通过电子邮件(jingwaizixun@mofcom.gov.cn)咨询。 七、境内出口经营者出口本公告附件1第一部分所列两用物项,应当在出口报关时按照要求填报最终目的国或者地区,并按照本公告所附合规指引,向境外进口商、最终用户出具《合规告知书》。 境外出口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公告所附合规指引要求,在转移或者出口受本公告管制的物项时,向下一个接收方出具《合规告知书》。 八、本公告“一(一)”和“一(二)”部分自2025年12月1日起实施。本公告“一(三)”部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物项列表.wps https://www.mofcom.gov.cn/api-gateway/jpaas-web-server/front/document/download?fileUrl=YW5UzzlvCwcM%2FNHHX%2FtT6KYc7i4iYCs13RxyX1cYsF4MoTyYrYrB4b3Dxmz4IvBMtNzCeiN%2F9sPYbJrc8m4PBDLfv1KBOa303CvejwS5X8OBnEaZZofTKKhDv4F3JHzEI1Qp0bkz%2FShRDrIJK6TJEG5hLgCwE%2FIj7aDU5TESMJs%3D&fileName=1.%E7%89%A9%E9%A1%B9%E5%88%97%E8%A1%A8.wps 2.《合规告知书》指引.wps https://www.mofcom.gov.cn/api-gateway/jpaas-web-server/front/document/download?fileUrl=YW5UzzlvCwcM%2FNHHX%2FtT6KYc7i4iYCs13RxyX1cYsF535ZZodwprAatfX4GpmWbvTFWJU43qJwwfzVNiAXSgzA95uXESyLK6ysZztVtXv5mBnEaZZofTKKhDv4F3JHzEI1Qp0bkz%2FShRDrIJK6TJEG5hLgCwE%2FIj7aDU5TESMJs%3D&fileName=2.%E3%80%8A%E5%90%88%E8%A7%84%E5%91%8A%E7%9F%A5%E4%B9%A6%E3%80%8B%E6%8C%87%E5%BC%95.wps 商务部 2025年10月9日 商务部公告2025第62号 公布对稀土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稀土相关技术等物项实施出口管制,有关规定如下: 一、以下物项未经许可不得出口: (一)稀土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磁材制造、稀土二次资源回收利用相关技术及其载体;(管制编码:1E902.a) (二)稀土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磁材制造、稀土二次资源回收利用相关生产线装配、调试、维护、维修、升级等技术。(管制编码:1E902.b) 出口非管制的货物、技术或者服务,出口经营者明知其用于或者实质性有助于境外稀土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磁材制造、稀土二次资源回收利用活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在出口前向商务部申请两用物项出口许可。未经许可,不得提供。 本公告所称“稀土”“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稀土二次资源”的含义和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稀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所称“磁材制造”技术,是指钐钴、钕铁硼、铈磁体制造技术。本公告所称技术及其载体,包括技术相关资料等数据,例如设计图纸、工艺规范、工艺参数、加工程序、仿真数据等。 二、本公告所称出口经营者,包括中国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以及在中国境内的所有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本公告所称出口,指将本公告所列管制物项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境外转移,或者在境内或者境外提供给外国组织或者个人,包括贸易性出口以及通过知识产权许可、投资、交流、赠送、展览、展示、检测、测试、援助、传授、联合研发、受雇或雇佣、咨询等任何方式进行的转移或者提供。 三、出口经营者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向商务部申请出口许可;申请出口技术的,出口经营者应当按照附件1要求同时提交《转移或者提供受出口管制技术情况说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位于境内的境外组织或者个人提供本公告管制的技术的,按照附件2要求同时提交《在境内提供受出口管制技术情况说明》。 出口经营者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第十八条等规定使用许可证件,按许可证要求履行报告义务。 四、出口经营者应当加强合规意识,了解拟出口货物、技术和服务的性能指标、主要用途等,确定其是否属于两用物项。无法判断拟转移或者提供的物项是否属于受本公告管制的物项,或者无法判断有关情形是否受到本公告管制,可以向商务部提出咨询。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违反本公告的行为提供中介、撮合、代理、货运、寄递、报关、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和金融等服务。可能涉及本公告管制物项出口的,服务提供人应当主动询问服务对象有关出口活动是否受到本公告管辖,是否正在申请出口许可或者获得许可证件;已经获得两用物项出口许可的出口经营者,应当主动向有关服务提供人出示许可证件。 六、已经进入公共领域的技术、基础科学研究中的技术或者普通专利申请所必需的技术不受本公告管辖。自本公告生效之日起,未经许可向不特定对象公开本公告管制的未进入公共领域的技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进行处罚。 七、中国公民、法人、非法人组织未经许可不得为境外稀土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磁材制造、稀土二次资源回收利用活动提供任何实质性帮助和支持,违反本公告要求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八、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同步予以更新。 附件: 1.《转移或者提供受出口管制技术情况说明》填写指南.wps 2.《在境内提供受出口管制技术情况说明》填写指南.wps 商务部 2025年10月9日 商务部公告2025第61号 公布对境外相关稀土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https://www.mofcom.gov.cn/zwgk/zcfb/art/2025/art_7fc9bff0fb4546ecb02f66ee77d0e5f6.html 商务部公告2025第62号 公布对稀土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https://www.mofcom.gov.cn/zwgk/zcfb/art/2025/art_6cb42957741440c6984de696b70df9ae.html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10月9日早间,商务部连发两条公告,公布对稀土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以及对境外相关稀土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商务部公告2025第61号 公布对境外相关稀土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中国国务院批准,决定采取以下出口管制措施: 一、境外组织和个人(以下称“境外特定出口经营者”)在向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出口以下物项前,必须获得中国商务部颁发的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件: (一)含有、集成或者混有原产于中国的本公告附件1第一部分所列物项在境外制造的本公告附件1第二部分所列物项,且附件1第一部分所列物项占境外制造的附件1第二部分所列物项的价值比例达到0.1%及以上的; (二)使用原产于中国的稀土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磁材制造、稀土二次资源回收利用相关技术在境外生产的本公告附件1所列物项; (三)原产于中国的本公告附件1所列物项。 附件1 物项列表 第一部分 金属钐、金属镝、金属钆、金属铽、金属镥、金属钪、金属钇、钐钴合金、铽铁合金、镝铁合金、铽镝铁合金、氧化镝、氧化铽 第二部分 一、稀土永磁材料 1. 钐钴永磁材料; 2. 含铽的钕铁硼永磁材料; 3. 含镝的钕铁硼永磁材料; 4. 含有以上材料的零件、部件、组件。 二、稀土靶材 1. 含钐的靶材: a. 钐靶; b. 钐钴合金靶; c. 钐铁合金靶。 2. 含钆的靶材: a. 钆靶; b. 钆铁合金靶; c. 钆钴合金靶。 3. 含铽的靶材: a. 铽靶; b. 铽钴合金靶; c. 铽镝铁合金靶。 4. 含镝的靶材: a. 镝靶; b. 铽镝铁合金靶。 5. 镥靶。 6. 钪靶。 7. 含钇的靶材: a. 钇靶; b. 钇铝合金靶; c. 钇锆合金靶。 二、对向境外军事用户的出口申请,以及向出口管制管控名单和关注名单所列的进口商和最终用户(包括其控股50%及以上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分支机构)的出口申请,原则上不予许可。 三、用于或者可能用于以下最终用途的出口申请,原则上不予许可: (一)设计、开发、生产、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 (二)恐怖主义目的; (三)军事用途或者提升军事潜力。 四、最终用途为研发、生产14纳米及以下逻辑芯片或者256层及以上存储芯片,以及制造上述制程半导体的生产设备、测试设备和材料,或者研发具有潜在军事用途的人工智能的出口申请,逐案审批。 五、最终用途为紧急医疗、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自然灾害救助等人道主义救援的出口申请,境外出口经营者无需申请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件,但应当在不晚于出口后10个工作日通过电子邮件(jingwaibaogao@mofcom.gov.cn)报告中国商务部,并承诺相关物项不会用于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用途。 六、境外特定出口经营者申请两用物项出口许可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第十六条和中国商务部两用物项出口许可审批系统的要求提交有关文件,有关文件以中文为准。审批系统网址为:http://ecomp.mofcom.gov.cn。 境外特定出口经营者可以直接提交申请文件,也可以委托位于中国境内的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商会、协会等办理。有关中介服务机构或者商会、协会应当为独立法人或者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非法人组织。 境外特定出口经营者无法判断拟出口物项是否属于按照本公告规定应当申请出口许可的物项,可以通过电子邮件(jingwaizixun@mofcom.gov.cn)咨询。 七、境内出口经营者出口本公告附件1第一部分所列两用物项,应当在出口报关时按照要求填报最终目的国或者地区,并按照本公告所附合规指引,向境外进口商、最终用户出具《合规告知书》。 境外出口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公告所附合规指引要求,在转移或者出口受本公告管制的物项时,向下一个接收方出具《合规告知书》。 八、本公告“一(一)”和“一(二)”部分自2025年12月1日起实施。本公告“一(三)”部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物项列表.wps https://www.mofcom.gov.cn/api-gateway/jpaas-web-server/front/document/download?fileUrl=YW5UzzlvCwcM%2FNHHX%2FtT6KYc7i4iYCs13RxyX1cYsF4MoTyYrYrB4b3Dxmz4IvBMtNzCeiN%2F9sPYbJrc8m4PBDLfv1KBOa303CvejwS5X8OBnEaZZofTKKhDv4F3JHzEI1Qp0bkz%2FShRDrIJK6TJEG5hLgCwE%2FIj7aDU5TESMJs%3D&fileName=1.%E7%89%A9%E9%A1%B9%E5%88%97%E8%A1%A8.wps 2.《合规告知书》指引.wps https://www.mofcom.gov.cn/api-gateway/jpaas-web-server/front/document/download?fileUrl=YW5UzzlvCwcM%2FNHHX%2FtT6KYc7i4iYCs13RxyX1cYsF535ZZodwprAatfX4GpmWbvTFWJU43qJwwfzVNiAXSgzA95uXESyLK6ysZztVtXv5mBnEaZZofTKKhDv4F3JHzEI1Qp0bkz%2FShRDrIJK6TJEG5hLgCwE%2FIj7aDU5TESMJs%3D&fileName=2.%E3%80%8A%E5%90%88%E8%A7%84%E5%91%8A%E7%9F%A5%E4%B9%A6%E3%80%8B%E6%8C%87%E5%BC%95.wps 商务部 2025年10月9日 商务部公告2025第62号 公布对稀土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稀土相关技术等物项实施出口管制,有关规定如下: 一、以下物项未经许可不得出口: (一)稀土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磁材制造、稀土二次资源回收利用相关技术及其载体;(管制编码:1E902.a) (二)稀土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磁材制造、稀土二次资源回收利用相关生产线装配、调试、维护、维修、升级等技术。(管制编码:1E902.b) 出口非管制的货物、技术或者服务,出口经营者明知其用于或者实质性有助于境外稀土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磁材制造、稀土二次资源回收利用活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在出口前向商务部申请两用物项出口许可。未经许可,不得提供。 本公告所称“稀土”“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稀土二次资源”的含义和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稀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所称“磁材制造”技术,是指钐钴、钕铁硼、铈磁体制造技术。本公告所称技术及其载体,包括技术相关资料等数据,例如设计图纸、工艺规范、工艺参数、加工程序、仿真数据等。 二、本公告所称出口经营者,包括中国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以及在中国境内的所有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本公告所称出口,指将本公告所列管制物项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境外转移,或者在境内或者境外提供给外国组织或者个人,包括贸易性出口以及通过知识产权许可、投资、交流、赠送、展览、展示、检测、测试、援助、传授、联合研发、受雇或雇佣、咨询等任何方式进行的转移或者提供。 三、出口经营者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向商务部申请出口许可;申请出口技术的,出口经营者应当按照附件1要求同时提交《转移或者提供受出口管制技术情况说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位于境内的境外组织或者个人提供本公告管制的技术的,按照附件2要求同时提交《在境内提供受出口管制技术情况说明》。 出口经营者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第十八条等规定使用许可证件,按许可证要求履行报告义务。 四、出口经营者应当加强合规意识,了解拟出口货物、技术和服务的性能指标、主要用途等,确定其是否属于两用物项。无法判断拟转移或者提供的物项是否属于受本公告管制的物项,或者无法判断有关情形是否受到本公告管制,可以向商务部提出咨询。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违反本公告的行为提供中介、撮合、代理、货运、寄递、报关、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和金融等服务。可能涉及本公告管制物项出口的,服务提供人应当主动询问服务对象有关出口活动是否受到本公告管辖,是否正在申请出口许可或者获得许可证件;已经获得两用物项出口许可的出口经营者,应当主动向有关服务提供人出示许可证件。 六、已经进入公共领域的技术、基础科学研究中的技术或者普通专利申请所必需的技术不受本公告管辖。自本公告生效之日起,未经许可向不特定对象公开本公告管制的未进入公共领域的技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进行处罚。 七、中国公民、法人、非法人组织未经许可不得为境外稀土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磁材制造、稀土二次资源回收利用活动提供任何实质性帮助和支持,违反本公告要求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八、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同步予以更新。 附件: 1.《转移或者提供受出口管制技术情况说明》填写指南.wps 2.《在境内提供受出口管制技术情况说明》填写指南.wps 商务部 2025年10月9日 商务部公告2025第61号 公布对境外相关稀土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https://www.mofcom.gov.cn/zwgk/zcfb/art/2025/art_7fc9bff0fb4546ecb02f66ee77d0e5f6.html 商务部公告2025第62号 公布对稀土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https://www.mofcom.gov.cn/zwgk/zcfb/art/2025/art_6cb42957741440c6984de696b70df9ae.html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发布: 2025-10-09 11:59 阅读:33
查看详情10月9日早间,商务部连发两条公告,公布对稀土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以及对境外相关稀土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商务部公告2025第61号 公布对境外相关稀土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中国国务院批准,决定采取以下出口管制措施: 一、境外组织和个人(以下称“境外特定出口经营者”)在向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出口以下物项前,必须获得中国商务部颁发的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件: (一)含有、集成或者混有原产于中国的本公告附件1第一部分所列物项在境外制造的本公告附件1第二部分所列物项,且附件1第一部分所列物项占境外制造的附件1第二部分所列物项的价值比例达到0.1%及以上的; (二)使用原产于中国的稀土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磁材制造、稀土二次资源回收利用相关技术在境外生产的本公告附件1所列物项; (三)原产于中国的本公告附件1所列物项。 附件1 物项列表 第一部分 金属钐、金属镝、金属钆、金属铽、金属镥、金属钪、金属钇、钐钴合金、铽铁合金、镝铁合金、铽镝铁合金、氧化镝、氧化铽 第二部分 一、稀土永磁材料 1. 钐钴永磁材料; 2. 含铽的钕铁硼永磁材料; 3. 含镝的钕铁硼永磁材料; 4. 含有以上材料的零件、部件、组件。 二、稀土靶材 1. 含钐的靶材: a. 钐靶; b. 钐钴合金靶; c. 钐铁合金靶。 2. 含钆的靶材: a. 钆靶; b. 钆铁合金靶; c. 钆钴合金靶。 3. 含铽的靶材: a. 铽靶; b. 铽钴合金靶; c. 铽镝铁合金靶。 4. 含镝的靶材: a. 镝靶; b. 铽镝铁合金靶。 5. 镥靶。 6. 钪靶。 7. 含钇的靶材: a. 钇靶; b. 钇铝合金靶; c. 钇锆合金靶。 二、对向境外军事用户的出口申请,以及向出口管制管控名单和关注名单所列的进口商和最终用户(包括其控股50%及以上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分支机构)的出口申请,原则上不予许可。 三、用于或者可能用于以下最终用途的出口申请,原则上不予许可: (一)设计、开发、生产、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 (二)恐怖主义目的; (三)军事用途或者提升军事潜力。 四、最终用途为研发、生产14纳米及以下逻辑芯片或者256层及以上存储芯片,以及制造上述制程半导体的生产设备、测试设备和材料,或者研发具有潜在军事用途的人工智能的出口申请,逐案审批。 五、最终用途为紧急医疗、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自然灾害救助等人道主义救援的出口申请,境外出口经营者无需申请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件,但应当在不晚于出口后10个工作日通过电子邮件(jingwaibaogao@mofcom.gov.cn)报告中国商务部,并承诺相关物项不会用于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用途。 六、境外特定出口经营者申请两用物项出口许可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第十六条和中国商务部两用物项出口许可审批系统的要求提交有关文件,有关文件以中文为准。审批系统网址为:http://ecomp.mofcom.gov.cn。 境外特定出口经营者可以直接提交申请文件,也可以委托位于中国境内的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商会、协会等办理。有关中介服务机构或者商会、协会应当为独立法人或者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非法人组织。 境外特定出口经营者无法判断拟出口物项是否属于按照本公告规定应当申请出口许可的物项,可以通过电子邮件(jingwaizixun@mofcom.gov.cn)咨询。 七、境内出口经营者出口本公告附件1第一部分所列两用物项,应当在出口报关时按照要求填报最终目的国或者地区,并按照本公告所附合规指引,向境外进口商、最终用户出具《合规告知书》。 境外出口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公告所附合规指引要求,在转移或者出口受本公告管制的物项时,向下一个接收方出具《合规告知书》。 八、本公告“一(一)”和“一(二)”部分自2025年12月1日起实施。本公告“一(三)”部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物项列表.wps https://www.mofcom.gov.cn/api-gateway/jpaas-web-server/front/document/download?fileUrl=YW5UzzlvCwcM%2FNHHX%2FtT6KYc7i4iYCs13RxyX1cYsF4MoTyYrYrB4b3Dxmz4IvBMtNzCeiN%2F9sPYbJrc8m4PBDLfv1KBOa303CvejwS5X8OBnEaZZofTKKhDv4F3JHzEI1Qp0bkz%2FShRDrIJK6TJEG5hLgCwE%2FIj7aDU5TESMJs%3D&fileName=1.%E7%89%A9%E9%A1%B9%E5%88%97%E8%A1%A8.wps 2.《合规告知书》指引.wps https://www.mofcom.gov.cn/api-gateway/jpaas-web-server/front/document/download?fileUrl=YW5UzzlvCwcM%2FNHHX%2FtT6KYc7i4iYCs13RxyX1cYsF535ZZodwprAatfX4GpmWbvTFWJU43qJwwfzVNiAXSgzA95uXESyLK6ysZztVtXv5mBnEaZZofTKKhDv4F3JHzEI1Qp0bkz%2FShRDrIJK6TJEG5hLgCwE%2FIj7aDU5TESMJs%3D&fileName=2.%E3%80%8A%E5%90%88%E8%A7%84%E5%91%8A%E7%9F%A5%E4%B9%A6%E3%80%8B%E6%8C%87%E5%BC%95.wps 商务部 2025年10月9日 商务部公告2025第62号 公布对稀土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稀土相关技术等物项实施出口管制,有关规定如下: 一、以下物项未经许可不得出口: (一)稀土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磁材制造、稀土二次资源回收利用相关技术及其载体;(管制编码:1E902.a) (二)稀土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磁材制造、稀土二次资源回收利用相关生产线装配、调试、维护、维修、升级等技术。(管制编码:1E902.b) 出口非管制的货物、技术或者服务,出口经营者明知其用于或者实质性有助于境外稀土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磁材制造、稀土二次资源回收利用活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在出口前向商务部申请两用物项出口许可。未经许可,不得提供。 本公告所称“稀土”“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稀土二次资源”的含义和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稀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所称“磁材制造”技术,是指钐钴、钕铁硼、铈磁体制造技术。本公告所称技术及其载体,包括技术相关资料等数据,例如设计图纸、工艺规范、工艺参数、加工程序、仿真数据等。 二、本公告所称出口经营者,包括中国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以及在中国境内的所有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本公告所称出口,指将本公告所列管制物项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境外转移,或者在境内或者境外提供给外国组织或者个人,包括贸易性出口以及通过知识产权许可、投资、交流、赠送、展览、展示、检测、测试、援助、传授、联合研发、受雇或雇佣、咨询等任何方式进行的转移或者提供。 三、出口经营者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向商务部申请出口许可;申请出口技术的,出口经营者应当按照附件1要求同时提交《转移或者提供受出口管制技术情况说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位于境内的境外组织或者个人提供本公告管制的技术的,按照附件2要求同时提交《在境内提供受出口管制技术情况说明》。 出口经营者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第十八条等规定使用许可证件,按许可证要求履行报告义务。 四、出口经营者应当加强合规意识,了解拟出口货物、技术和服务的性能指标、主要用途等,确定其是否属于两用物项。无法判断拟转移或者提供的物项是否属于受本公告管制的物项,或者无法判断有关情形是否受到本公告管制,可以向商务部提出咨询。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违反本公告的行为提供中介、撮合、代理、货运、寄递、报关、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和金融等服务。可能涉及本公告管制物项出口的,服务提供人应当主动询问服务对象有关出口活动是否受到本公告管辖,是否正在申请出口许可或者获得许可证件;已经获得两用物项出口许可的出口经营者,应当主动向有关服务提供人出示许可证件。 六、已经进入公共领域的技术、基础科学研究中的技术或者普通专利申请所必需的技术不受本公告管辖。自本公告生效之日起,未经许可向不特定对象公开本公告管制的未进入公共领域的技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进行处罚。 七、中国公民、法人、非法人组织未经许可不得为境外稀土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磁材制造、稀土二次资源回收利用活动提供任何实质性帮助和支持,违反本公告要求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八、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同步予以更新。 附件: 1.《转移或者提供受出口管制技术情况说明》填写指南.wps 2.《在境内提供受出口管制技术情况说明》填写指南.wps 商务部 2025年10月9日 商务部公告2025第61号 公布对境外相关稀土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https://www.mofcom.gov.cn/zwgk/zcfb/art/2025/art_7fc9bff0fb4546ecb02f66ee77d0e5f6.html 商务部公告2025第62号 公布对稀土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https://www.mofcom.gov.cn/zwgk/zcfb/art/2025/art_6cb42957741440c6984de696b70df9ae.html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10月9日早间,商务部连发两条公告,公布对稀土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以及对境外相关稀土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商务部公告2025第61号 公布对境外相关稀土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中国国务院批准,决定采取以下出口管制措施: 一、境外组织和个人(以下称“境外特定出口经营者”)在向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出口以下物项前,必须获得中国商务部颁发的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件: (一)含有、集成或者混有原产于中国的本公告附件1第一部分所列物项在境外制造的本公告附件1第二部分所列物项,且附件1第一部分所列物项占境外制造的附件1第二部分所列物项的价值比例达到0.1%及以上的; (二)使用原产于中国的稀土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磁材制造、稀土二次资源回收利用相关技术在境外生产的本公告附件1所列物项; (三)原产于中国的本公告附件1所列物项。 附件1 物项列表 第一部分 金属钐、金属镝、金属钆、金属铽、金属镥、金属钪、金属钇、钐钴合金、铽铁合金、镝铁合金、铽镝铁合金、氧化镝、氧化铽 第二部分 一、稀土永磁材料 1. 钐钴永磁材料; 2. 含铽的钕铁硼永磁材料; 3. 含镝的钕铁硼永磁材料; 4. 含有以上材料的零件、部件、组件。 二、稀土靶材 1. 含钐的靶材: a. 钐靶; b. 钐钴合金靶; c. 钐铁合金靶。 2. 含钆的靶材: a. 钆靶; b. 钆铁合金靶; c. 钆钴合金靶。 3. 含铽的靶材: a. 铽靶; b. 铽钴合金靶; c. 铽镝铁合金靶。 4. 含镝的靶材: a. 镝靶; b. 铽镝铁合金靶。 5. 镥靶。 6. 钪靶。 7. 含钇的靶材: a. 钇靶; b. 钇铝合金靶; c. 钇锆合金靶。 二、对向境外军事用户的出口申请,以及向出口管制管控名单和关注名单所列的进口商和最终用户(包括其控股50%及以上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分支机构)的出口申请,原则上不予许可。 三、用于或者可能用于以下最终用途的出口申请,原则上不予许可: (一)设计、开发、生产、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 (二)恐怖主义目的; (三)军事用途或者提升军事潜力。 四、最终用途为研发、生产14纳米及以下逻辑芯片或者256层及以上存储芯片,以及制造上述制程半导体的生产设备、测试设备和材料,或者研发具有潜在军事用途的人工智能的出口申请,逐案审批。 五、最终用途为紧急医疗、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自然灾害救助等人道主义救援的出口申请,境外出口经营者无需申请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件,但应当在不晚于出口后10个工作日通过电子邮件(jingwaibaogao@mofcom.gov.cn)报告中国商务部,并承诺相关物项不会用于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用途。 六、境外特定出口经营者申请两用物项出口许可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第十六条和中国商务部两用物项出口许可审批系统的要求提交有关文件,有关文件以中文为准。审批系统网址为:http://ecomp.mofcom.gov.cn。 境外特定出口经营者可以直接提交申请文件,也可以委托位于中国境内的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商会、协会等办理。有关中介服务机构或者商会、协会应当为独立法人或者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非法人组织。 境外特定出口经营者无法判断拟出口物项是否属于按照本公告规定应当申请出口许可的物项,可以通过电子邮件(jingwaizixun@mofcom.gov.cn)咨询。 七、境内出口经营者出口本公告附件1第一部分所列两用物项,应当在出口报关时按照要求填报最终目的国或者地区,并按照本公告所附合规指引,向境外进口商、最终用户出具《合规告知书》。 境外出口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公告所附合规指引要求,在转移或者出口受本公告管制的物项时,向下一个接收方出具《合规告知书》。 八、本公告“一(一)”和“一(二)”部分自2025年12月1日起实施。本公告“一(三)”部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物项列表.wps https://www.mofcom.gov.cn/api-gateway/jpaas-web-server/front/document/download?fileUrl=YW5UzzlvCwcM%2FNHHX%2FtT6KYc7i4iYCs13RxyX1cYsF4MoTyYrYrB4b3Dxmz4IvBMtNzCeiN%2F9sPYbJrc8m4PBDLfv1KBOa303CvejwS5X8OBnEaZZofTKKhDv4F3JHzEI1Qp0bkz%2FShRDrIJK6TJEG5hLgCwE%2FIj7aDU5TESMJs%3D&fileName=1.%E7%89%A9%E9%A1%B9%E5%88%97%E8%A1%A8.wps 2.《合规告知书》指引.wps https://www.mofcom.gov.cn/api-gateway/jpaas-web-server/front/document/download?fileUrl=YW5UzzlvCwcM%2FNHHX%2FtT6KYc7i4iYCs13RxyX1cYsF535ZZodwprAatfX4GpmWbvTFWJU43qJwwfzVNiAXSgzA95uXESyLK6ysZztVtXv5mBnEaZZofTKKhDv4F3JHzEI1Qp0bkz%2FShRDrIJK6TJEG5hLgCwE%2FIj7aDU5TESMJs%3D&fileName=2.%E3%80%8A%E5%90%88%E8%A7%84%E5%91%8A%E7%9F%A5%E4%B9%A6%E3%80%8B%E6%8C%87%E5%BC%95.wps 商务部 2025年10月9日 商务部公告2025第62号 公布对稀土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稀土相关技术等物项实施出口管制,有关规定如下: 一、以下物项未经许可不得出口: (一)稀土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磁材制造、稀土二次资源回收利用相关技术及其载体;(管制编码:1E902.a) (二)稀土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磁材制造、稀土二次资源回收利用相关生产线装配、调试、维护、维修、升级等技术。(管制编码:1E902.b) 出口非管制的货物、技术或者服务,出口经营者明知其用于或者实质性有助于境外稀土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磁材制造、稀土二次资源回收利用活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在出口前向商务部申请两用物项出口许可。未经许可,不得提供。 本公告所称“稀土”“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稀土二次资源”的含义和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稀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所称“磁材制造”技术,是指钐钴、钕铁硼、铈磁体制造技术。本公告所称技术及其载体,包括技术相关资料等数据,例如设计图纸、工艺规范、工艺参数、加工程序、仿真数据等。 二、本公告所称出口经营者,包括中国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以及在中国境内的所有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本公告所称出口,指将本公告所列管制物项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境外转移,或者在境内或者境外提供给外国组织或者个人,包括贸易性出口以及通过知识产权许可、投资、交流、赠送、展览、展示、检测、测试、援助、传授、联合研发、受雇或雇佣、咨询等任何方式进行的转移或者提供。 三、出口经营者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向商务部申请出口许可;申请出口技术的,出口经营者应当按照附件1要求同时提交《转移或者提供受出口管制技术情况说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位于境内的境外组织或者个人提供本公告管制的技术的,按照附件2要求同时提交《在境内提供受出口管制技术情况说明》。 出口经营者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第十八条等规定使用许可证件,按许可证要求履行报告义务。 四、出口经营者应当加强合规意识,了解拟出口货物、技术和服务的性能指标、主要用途等,确定其是否属于两用物项。无法判断拟转移或者提供的物项是否属于受本公告管制的物项,或者无法判断有关情形是否受到本公告管制,可以向商务部提出咨询。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违反本公告的行为提供中介、撮合、代理、货运、寄递、报关、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和金融等服务。可能涉及本公告管制物项出口的,服务提供人应当主动询问服务对象有关出口活动是否受到本公告管辖,是否正在申请出口许可或者获得许可证件;已经获得两用物项出口许可的出口经营者,应当主动向有关服务提供人出示许可证件。 六、已经进入公共领域的技术、基础科学研究中的技术或者普通专利申请所必需的技术不受本公告管辖。自本公告生效之日起,未经许可向不特定对象公开本公告管制的未进入公共领域的技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进行处罚。 七、中国公民、法人、非法人组织未经许可不得为境外稀土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磁材制造、稀土二次资源回收利用活动提供任何实质性帮助和支持,违反本公告要求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八、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同步予以更新。 附件: 1.《转移或者提供受出口管制技术情况说明》填写指南.wps 2.《在境内提供受出口管制技术情况说明》填写指南.wps 商务部 2025年10月9日 商务部公告2025第61号 公布对境外相关稀土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https://www.mofcom.gov.cn/zwgk/zcfb/art/2025/art_7fc9bff0fb4546ecb02f66ee77d0e5f6.html 商务部公告2025第62号 公布对稀土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https://www.mofcom.gov.cn/zwgk/zcfb/art/2025/art_6cb42957741440c6984de696b70df9ae.html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发布: 2025-10-09 11:59 阅读:33
海关总署于9月28日发布第194号公告,对进出口企业主动披露违规行为给予了更多的宽容。新规将于10月11日正式生效,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对于企业来说,这意味着更大的容错空间和更明确的合规指引。企业应充分利用这一政策红利,顺势而为,建立健全内部合规审查机制,发现问题后及时主动向海关披露。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94号 (关于处理主动披露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处理进出口企业、单位在海关发现前主动披露违反海关规定的行为且及时改正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披露违反海关规定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自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的。 (二)自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一年但在两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漏缴、少缴税款占应缴纳税款比例30%以下的,或者漏缴、少缴税款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 (三)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的: 1. 自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的; 2. 自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一年但在两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且可能多退税款占应退税款的30%以下,或者可能多退税款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 (四)加工贸易企业因工艺改进、使用非保税料件比例申报不准确等原因导致实际单耗低于已申报单耗,且因此产生的剩余料件、半制成品、制成品尚未处置的,或者已通过加工贸易方式复出口的。 (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处理的。 第十五条 进出口货物的品名、税则号列、数量、规格、价格、贸易方式、原产地、启运地、运抵地、最终目的地或者其他应当申报的项目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分别依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的,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处理的。 (二)影响海关监管秩序的,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七)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处理,未影响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管理、出口退税管理、税款征收和许可证件管理的违反海关规定行为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货物价值5%以上30%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将海关监管货物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质押、留置、转让、更换标记、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的;(二)未经海关许可,在海关监管区以外存放海关监管货物的; (三)经营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储存、加工、装配、寄售、展示等业务,有关货物灭失、数量短少或者记录不真实,不能提供正当理由的; (四)经营保税货物的运输、储存、加工、装配、寄售、展示等业务,不依照规定办理收存、交付、结转、核销等手续,或者中止、延长、变更、转让有关合同不依照规定向海关办理手续的; (五)未如实向海关申报加工贸易制成品单位耗料量的; (六)未按照规定期限将过境、转运、通运货物运输出境,擅自留在境内的; (七)未按照规定期限将暂时进出口货物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擅自留在境内或者境外的; (八)有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其他行为,致使海关不能或者中断对进出口货物实施监管的。 前款规定所涉货物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口需要提交许可证件,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交许可证件的,另处货物价值30%以下罚款;漏缴税款的,可以另处漏缴税款1倍以下罚款。 (八)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披露以下违反海关检验检疫业务规定的行为,且能够及时办理海关手续,未造成危害后果,货值在50万元以下或者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规定处警告、最高罚款3万元以下的,不予行政处罚: 1.进境粮食未按规定记录接卸、运输、存放、加工、下脚料处理、发运流向等信息。 2.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未按照规定记录、保存经营档案的。 3.出境竹木草制品未报检。 4.出境竹木草制品报检与实际不符。 5.进境货物使用木质包装未报检。 但检验检疫类涉及安全、环保、卫生类事项的除外。 二、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向海关书面报告其涉税违规行为并及时改正,经海关认定为主动披露的,进出口企业、单位可依法向海关申请减免税款滞纳金。符合规定的,海关予以减免。 三、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披露且被海关处以警告或者100万元以下罚款的行为,不列入海关认定企业信用状况的记录。高级认证企业主动披露违反海关规定行为的,海关立案调查期间不暂停对该企业适用相应管理措施。但检验检疫类涉及安全、环保、卫生类事项的除外。 四、进出口企业、单位对同一违反海关规定行为(指性质相同且违反同一法律条文同一款项规定的行为)一年内(连续12个月)第二次及以上向海关主动披露的,不适用本公告有关规定。 涉及权利人对被授权人基于同一货物进行的一次或多次权利许可,进出口企业、单位再次向海关主动披露的,不适用本公告有关规定。 五、进出口企业、单位向海关主动披露的,需填制《主动披露报告表》(见附件),并随附账簿、单证等材料,向报关地、实际进出口地或注册地海关报告。 本公告有效期自2025年10月1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27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主动披露报告表.docx 海关总署 2025年9月28日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94号: http://gdfs.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6756302/index.html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27号: https://www.mofcom.gov.cn/zcfb/zgdwjjmywg/art/2024/art_f4e37f1225764500aab107dc89a9d85a.html 主动披露报告表: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海关总署于9月28日发布第194号公告,对进出口企业主动披露违规行为给予了更多的宽容。新规将于10月11日正式生效,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对于企业来说,这意味着更大的容错空间和更明确的合规指引。企业应充分利用这一政策红利,顺势而为,建立健全内部合规审查机制,发现问题后及时主动向海关披露。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94号 (关于处理主动披露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处理进出口企业、单位在海关发现前主动披露违反海关规定的行为且及时改正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披露违反海关规定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自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的。 (二)自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一年但在两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漏缴、少缴税款占应缴纳税款比例30%以下的,或者漏缴、少缴税款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 (三)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的: 1. 自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的; 2. 自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一年但在两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且可能多退税款占应退税款的30%以下,或者可能多退税款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 (四)加工贸易企业因工艺改进、使用非保税料件比例申报不准确等原因导致实际单耗低于已申报单耗,且因此产生的剩余料件、半制成品、制成品尚未处置的,或者已通过加工贸易方式复出口的。 (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处理的。 第十五条 进出口货物的品名、税则号列、数量、规格、价格、贸易方式、原产地、启运地、运抵地、最终目的地或者其他应当申报的项目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分别依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的,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处理的。 (二)影响海关监管秩序的,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七)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处理,未影响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管理、出口退税管理、税款征收和许可证件管理的违反海关规定行为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货物价值5%以上30%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将海关监管货物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质押、留置、转让、更换标记、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的;(二)未经海关许可,在海关监管区以外存放海关监管货物的; (三)经营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储存、加工、装配、寄售、展示等业务,有关货物灭失、数量短少或者记录不真实,不能提供正当理由的; (四)经营保税货物的运输、储存、加工、装配、寄售、展示等业务,不依照规定办理收存、交付、结转、核销等手续,或者中止、延长、变更、转让有关合同不依照规定向海关办理手续的; (五)未如实向海关申报加工贸易制成品单位耗料量的; (六)未按照规定期限将过境、转运、通运货物运输出境,擅自留在境内的; (七)未按照规定期限将暂时进出口货物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擅自留在境内或者境外的; (八)有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其他行为,致使海关不能或者中断对进出口货物实施监管的。 前款规定所涉货物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口需要提交许可证件,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交许可证件的,另处货物价值30%以下罚款;漏缴税款的,可以另处漏缴税款1倍以下罚款。 (八)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披露以下违反海关检验检疫业务规定的行为,且能够及时办理海关手续,未造成危害后果,货值在50万元以下或者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规定处警告、最高罚款3万元以下的,不予行政处罚: 1.进境粮食未按规定记录接卸、运输、存放、加工、下脚料处理、发运流向等信息。 2.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未按照规定记录、保存经营档案的。 3.出境竹木草制品未报检。 4.出境竹木草制品报检与实际不符。 5.进境货物使用木质包装未报检。 但检验检疫类涉及安全、环保、卫生类事项的除外。 二、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向海关书面报告其涉税违规行为并及时改正,经海关认定为主动披露的,进出口企业、单位可依法向海关申请减免税款滞纳金。符合规定的,海关予以减免。 三、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披露且被海关处以警告或者100万元以下罚款的行为,不列入海关认定企业信用状况的记录。高级认证企业主动披露违反海关规定行为的,海关立案调查期间不暂停对该企业适用相应管理措施。但检验检疫类涉及安全、环保、卫生类事项的除外。 四、进出口企业、单位对同一违反海关规定行为(指性质相同且违反同一法律条文同一款项规定的行为)一年内(连续12个月)第二次及以上向海关主动披露的,不适用本公告有关规定。 涉及权利人对被授权人基于同一货物进行的一次或多次权利许可,进出口企业、单位再次向海关主动披露的,不适用本公告有关规定。 五、进出口企业、单位向海关主动披露的,需填制《主动披露报告表》(见附件),并随附账簿、单证等材料,向报关地、实际进出口地或注册地海关报告。 本公告有效期自2025年10月1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27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主动披露报告表.docx 海关总署 2025年9月28日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94号: http://gdfs.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6756302/index.html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27号: https://www.mofcom.gov.cn/zcfb/zgdwjjmywg/art/2024/art_f4e37f1225764500aab107dc89a9d85a.html 主动披露报告表: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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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于9月28日发布第194号公告,对进出口企业主动披露违规行为给予了更多的宽容。新规将于10月11日正式生效,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对于企业来说,这意味着更大的容错空间和更明确的合规指引。企业应充分利用这一政策红利,顺势而为,建立健全内部合规审查机制,发现问题后及时主动向海关披露。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94号 (关于处理主动披露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处理进出口企业、单位在海关发现前主动披露违反海关规定的行为且及时改正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披露违反海关规定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自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的。 (二)自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一年但在两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漏缴、少缴税款占应缴纳税款比例30%以下的,或者漏缴、少缴税款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 (三)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的: 1. 自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的; 2. 自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一年但在两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且可能多退税款占应退税款的30%以下,或者可能多退税款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 (四)加工贸易企业因工艺改进、使用非保税料件比例申报不准确等原因导致实际单耗低于已申报单耗,且因此产生的剩余料件、半制成品、制成品尚未处置的,或者已通过加工贸易方式复出口的。 (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处理的。 第十五条 进出口货物的品名、税则号列、数量、规格、价格、贸易方式、原产地、启运地、运抵地、最终目的地或者其他应当申报的项目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分别依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的,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处理的。 (二)影响海关监管秩序的,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七)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处理,未影响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管理、出口退税管理、税款征收和许可证件管理的违反海关规定行为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货物价值5%以上30%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将海关监管货物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质押、留置、转让、更换标记、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的;(二)未经海关许可,在海关监管区以外存放海关监管货物的; (三)经营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储存、加工、装配、寄售、展示等业务,有关货物灭失、数量短少或者记录不真实,不能提供正当理由的; (四)经营保税货物的运输、储存、加工、装配、寄售、展示等业务,不依照规定办理收存、交付、结转、核销等手续,或者中止、延长、变更、转让有关合同不依照规定向海关办理手续的; (五)未如实向海关申报加工贸易制成品单位耗料量的; (六)未按照规定期限将过境、转运、通运货物运输出境,擅自留在境内的; (七)未按照规定期限将暂时进出口货物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擅自留在境内或者境外的; (八)有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其他行为,致使海关不能或者中断对进出口货物实施监管的。 前款规定所涉货物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口需要提交许可证件,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交许可证件的,另处货物价值30%以下罚款;漏缴税款的,可以另处漏缴税款1倍以下罚款。 (八)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披露以下违反海关检验检疫业务规定的行为,且能够及时办理海关手续,未造成危害后果,货值在50万元以下或者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规定处警告、最高罚款3万元以下的,不予行政处罚: 1.进境粮食未按规定记录接卸、运输、存放、加工、下脚料处理、发运流向等信息。 2.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未按照规定记录、保存经营档案的。 3.出境竹木草制品未报检。 4.出境竹木草制品报检与实际不符。 5.进境货物使用木质包装未报检。 但检验检疫类涉及安全、环保、卫生类事项的除外。 二、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向海关书面报告其涉税违规行为并及时改正,经海关认定为主动披露的,进出口企业、单位可依法向海关申请减免税款滞纳金。符合规定的,海关予以减免。 三、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披露且被海关处以警告或者100万元以下罚款的行为,不列入海关认定企业信用状况的记录。高级认证企业主动披露违反海关规定行为的,海关立案调查期间不暂停对该企业适用相应管理措施。但检验检疫类涉及安全、环保、卫生类事项的除外。 四、进出口企业、单位对同一违反海关规定行为(指性质相同且违反同一法律条文同一款项规定的行为)一年内(连续12个月)第二次及以上向海关主动披露的,不适用本公告有关规定。 涉及权利人对被授权人基于同一货物进行的一次或多次权利许可,进出口企业、单位再次向海关主动披露的,不适用本公告有关规定。 五、进出口企业、单位向海关主动披露的,需填制《主动披露报告表》(见附件),并随附账簿、单证等材料,向报关地、实际进出口地或注册地海关报告。 本公告有效期自2025年10月1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27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主动披露报告表.docx 海关总署 2025年9月28日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94号: http://gdfs.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6756302/index.html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27号: https://www.mofcom.gov.cn/zcfb/zgdwjjmywg/art/2024/art_f4e37f1225764500aab107dc89a9d85a.html 主动披露报告表: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发布: 2025-10-09 09:31 阅读:78
2025年9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817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这是该条例自2001年颁布以来的第五次修订,也是在国际海运面临复杂多变国际形势和数字化转型背景下的重要调整。 两大核心修订,影响深远 本次《国际海运条例》的修改主要聚焦两大核心内容: 一、航运交易平台正式纳入监管 新修订的条例将国际航运交易平台服务正式纳入“与国际海上运输相关的辅助性经营活动”的范畴。这意味着数字航运平台在法律上有了明确的定位和监管要求。 根据新增加的第二十二条规定:“国际航运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经营者名称、注册地、联系方式、平台服务协议、航运交易规则等信息。” 为确保这一规定得到有效执行,条例还专门设定了法律责任条款。新增的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对未按规定报送信息的平台经营者,将“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开展相关业务。” 二、反制措施明确授权 此次修法最具突破性的内容是新增了针对国际海运领域的反制措施条款。将原第四十六条改为第四十八条,并进行了大幅扩充,明确规定当任何国家或地区对我国国际海运经营者、船舶或船员采取歧视性措施时,我国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反制措施”。 条例还详细列举了反制措施的具体类型,包括“向靠泊中国港口的该国家或者地区的船舶收取特别费用,禁止或者限制该国家或者地区的船舶进出中国港口,禁止或者限制该国家或者地区的组织和个人获取中国国际海上运输相关数据、信息以及经营进出中国港口的国际海上运输及其辅助性业务。” 统一部门名称,规范法律表述 此外,本次修订还将条例中的“交通主管部门”统一修改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与现行机构设置保持一致,体现了法规表述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对企业的影响与建议 此次修订对国际海运市场及其相关主体将产生直接而深远的影响: 对于国际航运交易平台,需要尽快评估自身合规状况,按照即将出台的具体办法向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避免面临法律风险。 对于船舶运输企业,特别是那些注册于可能与中国发生贸易摩擦的国家或地区的企业,需要关注反制措施可能带来的运营风险,合理规划船舶航线和管理合同条款。 对于外贸企业和货主,新规实施后,通过平台订舱的透明度和可靠性将得到提升,但同时也需要关注反制措施可能对船期选择和物流安排带来的影响。 此次《国际海运条例》的修订,是我国在国际海运领域应对新挑战、把握新机遇的重要举措。通过将国际航运交易平台纳入监管和设立反制措施条款,中国正在构建更加完善、更具韧性的国际海运监管体系,为促进国际海运业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权益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来源于:报关易微信公众号
2025年9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817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这是该条例自2001年颁布以来的第五次修订,也是在国际海运面临复杂多变国际形势和数字化转型背景下的重要调整。 两大核心修订,影响深远 本次《国际海运条例》的修改主要聚焦两大核心内容: 一、航运交易平台正式纳入监管 新修订的条例将国际航运交易平台服务正式纳入“与国际海上运输相关的辅助性经营活动”的范畴。这意味着数字航运平台在法律上有了明确的定位和监管要求。 根据新增加的第二十二条规定:“国际航运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经营者名称、注册地、联系方式、平台服务协议、航运交易规则等信息。” 为确保这一规定得到有效执行,条例还专门设定了法律责任条款。新增的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对未按规定报送信息的平台经营者,将“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开展相关业务。” 二、反制措施明确授权 此次修法最具突破性的内容是新增了针对国际海运领域的反制措施条款。将原第四十六条改为第四十八条,并进行了大幅扩充,明确规定当任何国家或地区对我国国际海运经营者、船舶或船员采取歧视性措施时,我国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反制措施”。 条例还详细列举了反制措施的具体类型,包括“向靠泊中国港口的该国家或者地区的船舶收取特别费用,禁止或者限制该国家或者地区的船舶进出中国港口,禁止或者限制该国家或者地区的组织和个人获取中国国际海上运输相关数据、信息以及经营进出中国港口的国际海上运输及其辅助性业务。” 统一部门名称,规范法律表述 此外,本次修订还将条例中的“交通主管部门”统一修改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与现行机构设置保持一致,体现了法规表述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对企业的影响与建议 此次修订对国际海运市场及其相关主体将产生直接而深远的影响: 对于国际航运交易平台,需要尽快评估自身合规状况,按照即将出台的具体办法向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避免面临法律风险。 对于船舶运输企业,特别是那些注册于可能与中国发生贸易摩擦的国家或地区的企业,需要关注反制措施可能带来的运营风险,合理规划船舶航线和管理合同条款。 对于外贸企业和货主,新规实施后,通过平台订舱的透明度和可靠性将得到提升,但同时也需要关注反制措施可能对船期选择和物流安排带来的影响。 此次《国际海运条例》的修订,是我国在国际海运领域应对新挑战、把握新机遇的重要举措。通过将国际航运交易平台纳入监管和设立反制措施条款,中国正在构建更加完善、更具韧性的国际海运监管体系,为促进国际海运业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权益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来源于:报关易微信公众号
发布: 2025-09-30 15:35 阅读:491
查看详情2025年9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817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这是该条例自2001年颁布以来的第五次修订,也是在国际海运面临复杂多变国际形势和数字化转型背景下的重要调整。 两大核心修订,影响深远 本次《国际海运条例》的修改主要聚焦两大核心内容: 一、航运交易平台正式纳入监管 新修订的条例将国际航运交易平台服务正式纳入“与国际海上运输相关的辅助性经营活动”的范畴。这意味着数字航运平台在法律上有了明确的定位和监管要求。 根据新增加的第二十二条规定:“国际航运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经营者名称、注册地、联系方式、平台服务协议、航运交易规则等信息。” 为确保这一规定得到有效执行,条例还专门设定了法律责任条款。新增的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对未按规定报送信息的平台经营者,将“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开展相关业务。” 二、反制措施明确授权 此次修法最具突破性的内容是新增了针对国际海运领域的反制措施条款。将原第四十六条改为第四十八条,并进行了大幅扩充,明确规定当任何国家或地区对我国国际海运经营者、船舶或船员采取歧视性措施时,我国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反制措施”。 条例还详细列举了反制措施的具体类型,包括“向靠泊中国港口的该国家或者地区的船舶收取特别费用,禁止或者限制该国家或者地区的船舶进出中国港口,禁止或者限制该国家或者地区的组织和个人获取中国国际海上运输相关数据、信息以及经营进出中国港口的国际海上运输及其辅助性业务。” 统一部门名称,规范法律表述 此外,本次修订还将条例中的“交通主管部门”统一修改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与现行机构设置保持一致,体现了法规表述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对企业的影响与建议 此次修订对国际海运市场及其相关主体将产生直接而深远的影响: 对于国际航运交易平台,需要尽快评估自身合规状况,按照即将出台的具体办法向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避免面临法律风险。 对于船舶运输企业,特别是那些注册于可能与中国发生贸易摩擦的国家或地区的企业,需要关注反制措施可能带来的运营风险,合理规划船舶航线和管理合同条款。 对于外贸企业和货主,新规实施后,通过平台订舱的透明度和可靠性将得到提升,但同时也需要关注反制措施可能对船期选择和物流安排带来的影响。 此次《国际海运条例》的修订,是我国在国际海运领域应对新挑战、把握新机遇的重要举措。通过将国际航运交易平台纳入监管和设立反制措施条款,中国正在构建更加完善、更具韧性的国际海运监管体系,为促进国际海运业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权益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来源于:报关易微信公众号
2025年9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817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这是该条例自2001年颁布以来的第五次修订,也是在国际海运面临复杂多变国际形势和数字化转型背景下的重要调整。 两大核心修订,影响深远 本次《国际海运条例》的修改主要聚焦两大核心内容: 一、航运交易平台正式纳入监管 新修订的条例将国际航运交易平台服务正式纳入“与国际海上运输相关的辅助性经营活动”的范畴。这意味着数字航运平台在法律上有了明确的定位和监管要求。 根据新增加的第二十二条规定:“国际航运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经营者名称、注册地、联系方式、平台服务协议、航运交易规则等信息。” 为确保这一规定得到有效执行,条例还专门设定了法律责任条款。新增的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对未按规定报送信息的平台经营者,将“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开展相关业务。” 二、反制措施明确授权 此次修法最具突破性的内容是新增了针对国际海运领域的反制措施条款。将原第四十六条改为第四十八条,并进行了大幅扩充,明确规定当任何国家或地区对我国国际海运经营者、船舶或船员采取歧视性措施时,我国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反制措施”。 条例还详细列举了反制措施的具体类型,包括“向靠泊中国港口的该国家或者地区的船舶收取特别费用,禁止或者限制该国家或者地区的船舶进出中国港口,禁止或者限制该国家或者地区的组织和个人获取中国国际海上运输相关数据、信息以及经营进出中国港口的国际海上运输及其辅助性业务。” 统一部门名称,规范法律表述 此外,本次修订还将条例中的“交通主管部门”统一修改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与现行机构设置保持一致,体现了法规表述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对企业的影响与建议 此次修订对国际海运市场及其相关主体将产生直接而深远的影响: 对于国际航运交易平台,需要尽快评估自身合规状况,按照即将出台的具体办法向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避免面临法律风险。 对于船舶运输企业,特别是那些注册于可能与中国发生贸易摩擦的国家或地区的企业,需要关注反制措施可能带来的运营风险,合理规划船舶航线和管理合同条款。 对于外贸企业和货主,新规实施后,通过平台订舱的透明度和可靠性将得到提升,但同时也需要关注反制措施可能对船期选择和物流安排带来的影响。 此次《国际海运条例》的修订,是我国在国际海运领域应对新挑战、把握新机遇的重要举措。通过将国际航运交易平台纳入监管和设立反制措施条款,中国正在构建更加完善、更具韧性的国际海运监管体系,为促进国际海运业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权益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来源于:报关易微信公众号
发布: 2025-09-30 15:35 阅读:491
来源于: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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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5-09-30 11:13 阅读:47
近日,地中海航运MSC发布了客户告知书。 MSC表示,为确保提供最优质的集装箱设备,同时简化修箱和洗箱流程,决定于2025年11月1日起在中国大陆地区收取护损费。 费用代码:ZDP 费用金额: ·每干货柜收取人民币75元,可抵扣不超过该箱人民币675元的修洗箱费 ·每冷冻柜收取人民币135元,可抵扣不超过该箱人民币750元的修洗箱费 生效日期:2025年11月1日(货物抵达中国大陆母船卸货港的时间) 对于从美国和波多黎各进口的货物生效日期为:2025年11月1日(启运港重箱进场时间) 付费方式:目的港到付 适用范围:所有进口至中国大陆港口的干货柜及冷冻柜重箱 (现有修洗箱包干协议下涵盖的货物以及进口到广东省的大理石货物不在此列) 每干货柜超出人民币675元或每冷冻柜超出人民币750元的修洗箱费用,超出部分仍按照原有的修洗箱流程处理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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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5-09-29 09:34 阅读:56
查看详情近日,地中海航运MSC发布了客户告知书。 MSC表示,为确保提供最优质的集装箱设备,同时简化修箱和洗箱流程,决定于2025年11月1日起在中国大陆地区收取护损费。 费用代码:ZDP 费用金额: ·每干货柜收取人民币75元,可抵扣不超过该箱人民币675元的修洗箱费 ·每冷冻柜收取人民币135元,可抵扣不超过该箱人民币750元的修洗箱费 生效日期:2025年11月1日(货物抵达中国大陆母船卸货港的时间) 对于从美国和波多黎各进口的货物生效日期为:2025年11月1日(启运港重箱进场时间) 付费方式:目的港到付 适用范围:所有进口至中国大陆港口的干货柜及冷冻柜重箱 (现有修洗箱包干协议下涵盖的货物以及进口到广东省的大理石货物不在此列) 每干货柜超出人民币675元或每冷冻柜超出人民币750元的修洗箱费用,超出部分仍按照原有的修洗箱流程处理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近日,地中海航运MSC发布了客户告知书。 MSC表示,为确保提供最优质的集装箱设备,同时简化修箱和洗箱流程,决定于2025年11月1日起在中国大陆地区收取护损费。 费用代码:ZDP 费用金额: ·每干货柜收取人民币75元,可抵扣不超过该箱人民币675元的修洗箱费 ·每冷冻柜收取人民币135元,可抵扣不超过该箱人民币750元的修洗箱费 生效日期:2025年11月1日(货物抵达中国大陆母船卸货港的时间) 对于从美国和波多黎各进口的货物生效日期为:2025年11月1日(启运港重箱进场时间) 付费方式:目的港到付 适用范围:所有进口至中国大陆港口的干货柜及冷冻柜重箱 (现有修洗箱包干协议下涵盖的货物以及进口到广东省的大理石货物不在此列) 每干货柜超出人民币675元或每冷冻柜超出人民币750元的修洗箱费用,超出部分仍按照原有的修洗箱流程处理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发布: 2025-09-29 09:34 阅读:56
2025年9月26日,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及《对外贸易许可证管理办法》,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对纯电动乘用车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 这意味着出口的纯电动乘用车需通过官方许可流程,旨在规范出口秩序,减少低价竞争乱象,推动行业向技术竞争转型。 海关总署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8个月,仅装有驱动电动机的主要用于载人的其他机动车、具有车辆识别代号(VIN码)(商品编码为87038010)的出口数量为108.2万辆,出口金额为1595.21亿元。 同期,全部电动载人汽车(包括10座及以上混合动力客车、10座及以上纯电动客车、非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纯电动乘用车)的出口数量为225.34万辆,出口金额为2947.91亿元。 这也意味着,以最新数据计算,本次政策调整将涉及占比近一半的电动载人汽车出口业务。 以下是公告原文: 公布对纯电动乘用车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 为促进新能源汽车贸易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有关规定,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纯电动乘用车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货物名称为仅装有驱动电动机的具有车辆识别代码(VIN码)的其他载人车辆(参考海关商品编号为8703801090)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 二、申报出口资质的企业条件、管理方式、申报程序、出口许可证申领与发放等,依照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原质检总局、原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产发〔2012〕3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海关对出口纯电动乘用车的检验以现行有效的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为准。 三、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2025年9月26日,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及《对外贸易许可证管理办法》,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对纯电动乘用车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 这意味着出口的纯电动乘用车需通过官方许可流程,旨在规范出口秩序,减少低价竞争乱象,推动行业向技术竞争转型。 海关总署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8个月,仅装有驱动电动机的主要用于载人的其他机动车、具有车辆识别代号(VIN码)(商品编码为87038010)的出口数量为108.2万辆,出口金额为1595.21亿元。 同期,全部电动载人汽车(包括10座及以上混合动力客车、10座及以上纯电动客车、非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纯电动乘用车)的出口数量为225.34万辆,出口金额为2947.91亿元。 这也意味着,以最新数据计算,本次政策调整将涉及占比近一半的电动载人汽车出口业务。 以下是公告原文: 公布对纯电动乘用车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 为促进新能源汽车贸易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有关规定,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纯电动乘用车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货物名称为仅装有驱动电动机的具有车辆识别代码(VIN码)的其他载人车辆(参考海关商品编号为8703801090)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 二、申报出口资质的企业条件、管理方式、申报程序、出口许可证申领与发放等,依照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原质检总局、原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产发〔2012〕3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海关对出口纯电动乘用车的检验以现行有效的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为准。 三、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发布: 2025-09-28 16:55 阅读:57
查看详情2025年9月26日,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及《对外贸易许可证管理办法》,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对纯电动乘用车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 这意味着出口的纯电动乘用车需通过官方许可流程,旨在规范出口秩序,减少低价竞争乱象,推动行业向技术竞争转型。 海关总署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8个月,仅装有驱动电动机的主要用于载人的其他机动车、具有车辆识别代号(VIN码)(商品编码为87038010)的出口数量为108.2万辆,出口金额为1595.21亿元。 同期,全部电动载人汽车(包括10座及以上混合动力客车、10座及以上纯电动客车、非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纯电动乘用车)的出口数量为225.34万辆,出口金额为2947.91亿元。 这也意味着,以最新数据计算,本次政策调整将涉及占比近一半的电动载人汽车出口业务。 以下是公告原文: 公布对纯电动乘用车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 为促进新能源汽车贸易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有关规定,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纯电动乘用车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货物名称为仅装有驱动电动机的具有车辆识别代码(VIN码)的其他载人车辆(参考海关商品编号为8703801090)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 二、申报出口资质的企业条件、管理方式、申报程序、出口许可证申领与发放等,依照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原质检总局、原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产发〔2012〕3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海关对出口纯电动乘用车的检验以现行有效的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为准。 三、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2025年9月26日,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及《对外贸易许可证管理办法》,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对纯电动乘用车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 这意味着出口的纯电动乘用车需通过官方许可流程,旨在规范出口秩序,减少低价竞争乱象,推动行业向技术竞争转型。 海关总署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8个月,仅装有驱动电动机的主要用于载人的其他机动车、具有车辆识别代号(VIN码)(商品编码为87038010)的出口数量为108.2万辆,出口金额为1595.21亿元。 同期,全部电动载人汽车(包括10座及以上混合动力客车、10座及以上纯电动客车、非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纯电动乘用车)的出口数量为225.34万辆,出口金额为2947.91亿元。 这也意味着,以最新数据计算,本次政策调整将涉及占比近一半的电动载人汽车出口业务。 以下是公告原文: 公布对纯电动乘用车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 为促进新能源汽车贸易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有关规定,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纯电动乘用车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货物名称为仅装有驱动电动机的具有车辆识别代码(VIN码)的其他载人车辆(参考海关商品编号为8703801090)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 二、申报出口资质的企业条件、管理方式、申报程序、出口许可证申领与发放等,依照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原质检总局、原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产发〔2012〕3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海关对出口纯电动乘用车的检验以现行有效的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为准。 三、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发布: 2025-09-28 16:55 阅读:57
01特朗普宣布对多项产品加征关税 当地时间9月25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宣布多项关税措施,于10月1日起生效。 家具:30%关税 厨房橱柜、浴室洗手台及相关建材:50%关税 专利及品牌药品:100%关税 重型卡车:25%关税 特朗普表示,如果企业在美国破土动工建造制造厂,或此类工厂正在建设中,就不会对药品征收关税。 关于重型卡车,特朗普表示:“为了保护我们伟大的重型卡车制造商免受不公平的外部竞争,我将从2025年10月1日起对世界其他地区生产的所有‘重型(大型!)卡车’征收25%的关税。” 02美国对医疗设备、机器人和工业机械展开关税调查 就在一天前,美国商务部正式宣布,已根据《贸易扩展法》第232条启动针对个人防护装备(PPE)、医疗耗材、医疗设备(包括医疗器械)、机器人以及工业机械的进口进行审查。 这些调查实际于9月2日已开始,直至本周三才通过《联邦公报》公告公开披露。 据《联邦公报》公布的文件,此次232调查覆盖范围广泛。在医疗领域,调查包括三大类产品:个人防护装备(PPE)、医疗耗材和医疗设备。 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外科口罩、N95呼吸器、手套和防护服;医疗耗材涵盖注射器、针头、输液泵、导管、纱布和缝合线等一次性物品;医疗设备则包括轮椅、拐杖、医院病床乃至起搏器、胰岛素泵和心脏瓣膜等高端治疗设备。 在工业领域,调查针对机器人和工业机械,特别是“可编程、计算机控制的机械系统”,如数控加工中心、车床、铣床、磨削设备以及工业冲压和压制机器。激光和水切割工具也在调查范围内。 同时,还有针对药品、半导体、关键矿物等共约11项产品的232调查正在进行中。 美国商务部未明确列出这些产品的HTS编码(海关协调关税编码),但调查强调进口集中度高、外国补贴和贸易实践的影响。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01特朗普宣布对多项产品加征关税 当地时间9月25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宣布多项关税措施,于10月1日起生效。 家具:30%关税 厨房橱柜、浴室洗手台及相关建材:50%关税 专利及品牌药品:100%关税 重型卡车:25%关税 特朗普表示,如果企业在美国破土动工建造制造厂,或此类工厂正在建设中,就不会对药品征收关税。 关于重型卡车,特朗普表示:“为了保护我们伟大的重型卡车制造商免受不公平的外部竞争,我将从2025年10月1日起对世界其他地区生产的所有‘重型(大型!)卡车’征收25%的关税。” 02美国对医疗设备、机器人和工业机械展开关税调查 就在一天前,美国商务部正式宣布,已根据《贸易扩展法》第232条启动针对个人防护装备(PPE)、医疗耗材、医疗设备(包括医疗器械)、机器人以及工业机械的进口进行审查。 这些调查实际于9月2日已开始,直至本周三才通过《联邦公报》公告公开披露。 据《联邦公报》公布的文件,此次232调查覆盖范围广泛。在医疗领域,调查包括三大类产品:个人防护装备(PPE)、医疗耗材和医疗设备。 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外科口罩、N95呼吸器、手套和防护服;医疗耗材涵盖注射器、针头、输液泵、导管、纱布和缝合线等一次性物品;医疗设备则包括轮椅、拐杖、医院病床乃至起搏器、胰岛素泵和心脏瓣膜等高端治疗设备。 在工业领域,调查针对机器人和工业机械,特别是“可编程、计算机控制的机械系统”,如数控加工中心、车床、铣床、磨削设备以及工业冲压和压制机器。激光和水切割工具也在调查范围内。 同时,还有针对药品、半导体、关键矿物等共约11项产品的232调查正在进行中。 美国商务部未明确列出这些产品的HTS编码(海关协调关税编码),但调查强调进口集中度高、外国补贴和贸易实践的影响。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发布: 2025-09-28 09:42 阅读:63
查看详情01特朗普宣布对多项产品加征关税 当地时间9月25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宣布多项关税措施,于10月1日起生效。 家具:30%关税 厨房橱柜、浴室洗手台及相关建材:50%关税 专利及品牌药品:100%关税 重型卡车:25%关税 特朗普表示,如果企业在美国破土动工建造制造厂,或此类工厂正在建设中,就不会对药品征收关税。 关于重型卡车,特朗普表示:“为了保护我们伟大的重型卡车制造商免受不公平的外部竞争,我将从2025年10月1日起对世界其他地区生产的所有‘重型(大型!)卡车’征收25%的关税。” 02美国对医疗设备、机器人和工业机械展开关税调查 就在一天前,美国商务部正式宣布,已根据《贸易扩展法》第232条启动针对个人防护装备(PPE)、医疗耗材、医疗设备(包括医疗器械)、机器人以及工业机械的进口进行审查。 这些调查实际于9月2日已开始,直至本周三才通过《联邦公报》公告公开披露。 据《联邦公报》公布的文件,此次232调查覆盖范围广泛。在医疗领域,调查包括三大类产品:个人防护装备(PPE)、医疗耗材和医疗设备。 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外科口罩、N95呼吸器、手套和防护服;医疗耗材涵盖注射器、针头、输液泵、导管、纱布和缝合线等一次性物品;医疗设备则包括轮椅、拐杖、医院病床乃至起搏器、胰岛素泵和心脏瓣膜等高端治疗设备。 在工业领域,调查针对机器人和工业机械,特别是“可编程、计算机控制的机械系统”,如数控加工中心、车床、铣床、磨削设备以及工业冲压和压制机器。激光和水切割工具也在调查范围内。 同时,还有针对药品、半导体、关键矿物等共约11项产品的232调查正在进行中。 美国商务部未明确列出这些产品的HTS编码(海关协调关税编码),但调查强调进口集中度高、外国补贴和贸易实践的影响。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01特朗普宣布对多项产品加征关税 当地时间9月25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宣布多项关税措施,于10月1日起生效。 家具:30%关税 厨房橱柜、浴室洗手台及相关建材:50%关税 专利及品牌药品:100%关税 重型卡车:25%关税 特朗普表示,如果企业在美国破土动工建造制造厂,或此类工厂正在建设中,就不会对药品征收关税。 关于重型卡车,特朗普表示:“为了保护我们伟大的重型卡车制造商免受不公平的外部竞争,我将从2025年10月1日起对世界其他地区生产的所有‘重型(大型!)卡车’征收25%的关税。” 02美国对医疗设备、机器人和工业机械展开关税调查 就在一天前,美国商务部正式宣布,已根据《贸易扩展法》第232条启动针对个人防护装备(PPE)、医疗耗材、医疗设备(包括医疗器械)、机器人以及工业机械的进口进行审查。 这些调查实际于9月2日已开始,直至本周三才通过《联邦公报》公告公开披露。 据《联邦公报》公布的文件,此次232调查覆盖范围广泛。在医疗领域,调查包括三大类产品:个人防护装备(PPE)、医疗耗材和医疗设备。 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外科口罩、N95呼吸器、手套和防护服;医疗耗材涵盖注射器、针头、输液泵、导管、纱布和缝合线等一次性物品;医疗设备则包括轮椅、拐杖、医院病床乃至起搏器、胰岛素泵和心脏瓣膜等高端治疗设备。 在工业领域,调查针对机器人和工业机械,特别是“可编程、计算机控制的机械系统”,如数控加工中心、车床、铣床、磨削设备以及工业冲压和压制机器。激光和水切割工具也在调查范围内。 同时,还有针对药品、半导体、关键矿物等共约11项产品的232调查正在进行中。 美国商务部未明确列出这些产品的HTS编码(海关协调关税编码),但调查强调进口集中度高、外国补贴和贸易实践的影响。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发布: 2025-09-28 09:42 阅读:63
以星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继以星的“密密西比号”发生集装箱坠落事故后,以星的又一艘跨境电商快线船在航行途中起火。 9月24日,以星综合航运有限公司(ZIM)发布客户通告,确认其旗下跨境电商快线(ZEX航线)的集装箱货轮“科罗拉多号”(MVColorado,航次ZB811/E)在航行途中发生火情。 据悉,事故发生后,船上人员迅速启动应急程序,经初步处置后火势已得到控制。 为保障航行安全及船上货物安全,该货轮已改道前往韩国釜山港,以开展进一步检查与评估。受此影响,预计其抵达洛杉矶港的时间将出现延误。 “科罗拉多号”服务于ZEX航线,这是一条专注于电商快件的精品航线。事故发生时,“科罗拉多号”正执行 ZB8第11航次任务。 “科罗拉多号”从越南盖梅港发出,途经越南海防港,于9月15号抵达中国盐田港。 原定于10月10号抵达美国加州洛杉矶港,由于在航行途中起火,已转至釜山港休整检查。 就在不久前,以星船在美国长滩港发生了一起集装箱坠落事故。 9月9日,以星“密西西比号”在长滩港PierG作业时,多次发生集装箱坍塌,导致约75个集装箱坠海。 据了解,以星“密西西比号”隶属于以星的跨境电商快线,该航线连接越南海防、中国盐田和美国长滩港,是跨境电商卖家常用的快线之一。 根据“密西西比号”的货单,涉事货物包括鞋类、服装、家具和电子产品。电视画面显示,事故发生后甚至有椅子漂浮在水面,还有鞋类包装被冲上岸。 以星9月17日发布客户通知表示,“密西西比号”于美国当地时间17日早班恢复卸货作业。 与该事故相关的所有集装箱仍由美国海岸警卫队直接扣留,以供官方调查。 截至9月19号,长滩港已打捞上来54个集装箱,并正逐步卸载未受影响的集装箱。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以星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继以星的“密密西比号”发生集装箱坠落事故后,以星的又一艘跨境电商快线船在航行途中起火。 9月24日,以星综合航运有限公司(ZIM)发布客户通告,确认其旗下跨境电商快线(ZEX航线)的集装箱货轮“科罗拉多号”(MVColorado,航次ZB811/E)在航行途中发生火情。 据悉,事故发生后,船上人员迅速启动应急程序,经初步处置后火势已得到控制。 为保障航行安全及船上货物安全,该货轮已改道前往韩国釜山港,以开展进一步检查与评估。受此影响,预计其抵达洛杉矶港的时间将出现延误。 “科罗拉多号”服务于ZEX航线,这是一条专注于电商快件的精品航线。事故发生时,“科罗拉多号”正执行 ZB8第11航次任务。 “科罗拉多号”从越南盖梅港发出,途经越南海防港,于9月15号抵达中国盐田港。 原定于10月10号抵达美国加州洛杉矶港,由于在航行途中起火,已转至釜山港休整检查。 就在不久前,以星船在美国长滩港发生了一起集装箱坠落事故。 9月9日,以星“密西西比号”在长滩港PierG作业时,多次发生集装箱坍塌,导致约75个集装箱坠海。 据了解,以星“密西西比号”隶属于以星的跨境电商快线,该航线连接越南海防、中国盐田和美国长滩港,是跨境电商卖家常用的快线之一。 根据“密西西比号”的货单,涉事货物包括鞋类、服装、家具和电子产品。电视画面显示,事故发生后甚至有椅子漂浮在水面,还有鞋类包装被冲上岸。 以星9月17日发布客户通知表示,“密西西比号”于美国当地时间17日早班恢复卸货作业。 与该事故相关的所有集装箱仍由美国海岸警卫队直接扣留,以供官方调查。 截至9月19号,长滩港已打捞上来54个集装箱,并正逐步卸载未受影响的集装箱。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发布: 2025-09-26 11:33 阅读:174
查看详情以星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继以星的“密密西比号”发生集装箱坠落事故后,以星的又一艘跨境电商快线船在航行途中起火。 9月24日,以星综合航运有限公司(ZIM)发布客户通告,确认其旗下跨境电商快线(ZEX航线)的集装箱货轮“科罗拉多号”(MVColorado,航次ZB811/E)在航行途中发生火情。 据悉,事故发生后,船上人员迅速启动应急程序,经初步处置后火势已得到控制。 为保障航行安全及船上货物安全,该货轮已改道前往韩国釜山港,以开展进一步检查与评估。受此影响,预计其抵达洛杉矶港的时间将出现延误。 “科罗拉多号”服务于ZEX航线,这是一条专注于电商快件的精品航线。事故发生时,“科罗拉多号”正执行 ZB8第11航次任务。 “科罗拉多号”从越南盖梅港发出,途经越南海防港,于9月15号抵达中国盐田港。 原定于10月10号抵达美国加州洛杉矶港,由于在航行途中起火,已转至釜山港休整检查。 就在不久前,以星船在美国长滩港发生了一起集装箱坠落事故。 9月9日,以星“密西西比号”在长滩港PierG作业时,多次发生集装箱坍塌,导致约75个集装箱坠海。 据了解,以星“密西西比号”隶属于以星的跨境电商快线,该航线连接越南海防、中国盐田和美国长滩港,是跨境电商卖家常用的快线之一。 根据“密西西比号”的货单,涉事货物包括鞋类、服装、家具和电子产品。电视画面显示,事故发生后甚至有椅子漂浮在水面,还有鞋类包装被冲上岸。 以星9月17日发布客户通知表示,“密西西比号”于美国当地时间17日早班恢复卸货作业。 与该事故相关的所有集装箱仍由美国海岸警卫队直接扣留,以供官方调查。 截至9月19号,长滩港已打捞上来54个集装箱,并正逐步卸载未受影响的集装箱。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以星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继以星的“密密西比号”发生集装箱坠落事故后,以星的又一艘跨境电商快线船在航行途中起火。 9月24日,以星综合航运有限公司(ZIM)发布客户通告,确认其旗下跨境电商快线(ZEX航线)的集装箱货轮“科罗拉多号”(MVColorado,航次ZB811/E)在航行途中发生火情。 据悉,事故发生后,船上人员迅速启动应急程序,经初步处置后火势已得到控制。 为保障航行安全及船上货物安全,该货轮已改道前往韩国釜山港,以开展进一步检查与评估。受此影响,预计其抵达洛杉矶港的时间将出现延误。 “科罗拉多号”服务于ZEX航线,这是一条专注于电商快件的精品航线。事故发生时,“科罗拉多号”正执行 ZB8第11航次任务。 “科罗拉多号”从越南盖梅港发出,途经越南海防港,于9月15号抵达中国盐田港。 原定于10月10号抵达美国加州洛杉矶港,由于在航行途中起火,已转至釜山港休整检查。 就在不久前,以星船在美国长滩港发生了一起集装箱坠落事故。 9月9日,以星“密西西比号”在长滩港PierG作业时,多次发生集装箱坍塌,导致约75个集装箱坠海。 据了解,以星“密西西比号”隶属于以星的跨境电商快线,该航线连接越南海防、中国盐田和美国长滩港,是跨境电商卖家常用的快线之一。 根据“密西西比号”的货单,涉事货物包括鞋类、服装、家具和电子产品。电视画面显示,事故发生后甚至有椅子漂浮在水面,还有鞋类包装被冲上岸。 以星9月17日发布客户通知表示,“密西西比号”于美国当地时间17日早班恢复卸货作业。 与该事故相关的所有集装箱仍由美国海岸警卫队直接扣留,以供官方调查。 截至9月19号,长滩港已打捞上来54个集装箱,并正逐步卸载未受影响的集装箱。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发布: 2025-09-26 11:33 阅读:174
据央视新闻报道,当地时间9月23日,波兰总理图斯克表示将于9月25日凌晨重新开放与白俄罗斯的边境口岸。 他还表示,如有必要,政府将再次关闭边境口岸。 9月12日,波兰宣布关闭与白俄罗斯边境口岸,已造成数百列中欧班列滞留,数千辆卡车大拥堵! 根据“丝路拓客”22日发布的《中欧班列运行情况双语周报》显示,在过去一周,在(白俄罗斯)布列斯特滞留中欧班列超130列。 不过即便口岸如期开放,通行能力仍有限,预计需1周时间纾解口岸及在途班列积压。 此外,由于大部分原定经白俄罗斯-波兰路线的卡航车辆都纷纷转头、更换线路。 截至9月23日,拉脱维亚与立陶宛的边境检查站已出现大规模拥堵。 往拉脱维亚方向的Grigorovshina检查站共有约630辆卡车正在排队等待过境,往立陶宛方向的两个边境检查站也共有约1200辆卡车等待排队过境。 但立陶宛和拉脱维亚未采取应对措施。立陶宛目前仅允许13%的卡车入境,预计需要2-3周舒缓。 另一条卡航关键通道哈萨克斯坦-俄罗斯边境同样大拥堵,至少有5000辆卡车被困在哈俄过境点两侧。 主要是由于俄罗斯实施了更严格的管控措施,包括更严格的货物检查、更长的车辆检查时间、额外的证件核查以及卫生和植物检疫要求,预计需要3-4周舒缓。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据央视新闻报道,当地时间9月23日,波兰总理图斯克表示将于9月25日凌晨重新开放与白俄罗斯的边境口岸。 他还表示,如有必要,政府将再次关闭边境口岸。 9月12日,波兰宣布关闭与白俄罗斯边境口岸,已造成数百列中欧班列滞留,数千辆卡车大拥堵! 根据“丝路拓客”22日发布的《中欧班列运行情况双语周报》显示,在过去一周,在(白俄罗斯)布列斯特滞留中欧班列超130列。 不过即便口岸如期开放,通行能力仍有限,预计需1周时间纾解口岸及在途班列积压。 此外,由于大部分原定经白俄罗斯-波兰路线的卡航车辆都纷纷转头、更换线路。 截至9月23日,拉脱维亚与立陶宛的边境检查站已出现大规模拥堵。 往拉脱维亚方向的Grigorovshina检查站共有约630辆卡车正在排队等待过境,往立陶宛方向的两个边境检查站也共有约1200辆卡车等待排队过境。 但立陶宛和拉脱维亚未采取应对措施。立陶宛目前仅允许13%的卡车入境,预计需要2-3周舒缓。 另一条卡航关键通道哈萨克斯坦-俄罗斯边境同样大拥堵,至少有5000辆卡车被困在哈俄过境点两侧。 主要是由于俄罗斯实施了更严格的管控措施,包括更严格的货物检查、更长的车辆检查时间、额外的证件核查以及卫生和植物检疫要求,预计需要3-4周舒缓。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发布: 2025-09-25 14:55 阅读:270
查看详情据央视新闻报道,当地时间9月23日,波兰总理图斯克表示将于9月25日凌晨重新开放与白俄罗斯的边境口岸。 他还表示,如有必要,政府将再次关闭边境口岸。 9月12日,波兰宣布关闭与白俄罗斯边境口岸,已造成数百列中欧班列滞留,数千辆卡车大拥堵! 根据“丝路拓客”22日发布的《中欧班列运行情况双语周报》显示,在过去一周,在(白俄罗斯)布列斯特滞留中欧班列超130列。 不过即便口岸如期开放,通行能力仍有限,预计需1周时间纾解口岸及在途班列积压。 此外,由于大部分原定经白俄罗斯-波兰路线的卡航车辆都纷纷转头、更换线路。 截至9月23日,拉脱维亚与立陶宛的边境检查站已出现大规模拥堵。 往拉脱维亚方向的Grigorovshina检查站共有约630辆卡车正在排队等待过境,往立陶宛方向的两个边境检查站也共有约1200辆卡车等待排队过境。 但立陶宛和拉脱维亚未采取应对措施。立陶宛目前仅允许13%的卡车入境,预计需要2-3周舒缓。 另一条卡航关键通道哈萨克斯坦-俄罗斯边境同样大拥堵,至少有5000辆卡车被困在哈俄过境点两侧。 主要是由于俄罗斯实施了更严格的管控措施,包括更严格的货物检查、更长的车辆检查时间、额外的证件核查以及卫生和植物检疫要求,预计需要3-4周舒缓。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据央视新闻报道,当地时间9月23日,波兰总理图斯克表示将于9月25日凌晨重新开放与白俄罗斯的边境口岸。 他还表示,如有必要,政府将再次关闭边境口岸。 9月12日,波兰宣布关闭与白俄罗斯边境口岸,已造成数百列中欧班列滞留,数千辆卡车大拥堵! 根据“丝路拓客”22日发布的《中欧班列运行情况双语周报》显示,在过去一周,在(白俄罗斯)布列斯特滞留中欧班列超130列。 不过即便口岸如期开放,通行能力仍有限,预计需1周时间纾解口岸及在途班列积压。 此外,由于大部分原定经白俄罗斯-波兰路线的卡航车辆都纷纷转头、更换线路。 截至9月23日,拉脱维亚与立陶宛的边境检查站已出现大规模拥堵。 往拉脱维亚方向的Grigorovshina检查站共有约630辆卡车正在排队等待过境,往立陶宛方向的两个边境检查站也共有约1200辆卡车等待排队过境。 但立陶宛和拉脱维亚未采取应对措施。立陶宛目前仅允许13%的卡车入境,预计需要2-3周舒缓。 另一条卡航关键通道哈萨克斯坦-俄罗斯边境同样大拥堵,至少有5000辆卡车被困在哈俄过境点两侧。 主要是由于俄罗斯实施了更严格的管控措施,包括更严格的货物检查、更长的车辆检查时间、额外的证件核查以及卫生和植物检疫要求,预计需要3-4周舒缓。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发布: 2025-09-25 14:55 阅读:270
今天(23日)4时30分左右,“伊斯坦布尔桥”轮从浙江宁波舟山港北仑港区启程,驶往英国最大集装箱港口弗利克斯托港。这标志着全球首条中欧北极集装箱快航正式通航。 据了解,“伊斯坦布尔桥”轮22日在宁波舟山港北仑港区完成了超1000标准箱的集装箱装载作业。该轮将取道北极东北航道直达欧洲,至弗利克斯托港单程运输时效仅需18天,这是宁波舟山港继2024年底开通至德国威廉港的26天“中欧快航”后,再创中欧快航时效新纪录。 中欧北极快航同时也是“一带一路”倡议下“冰上丝绸之路”建设重要实践成果,将为中国高端制造、跨境电商、新能源等产业,提供更快捷、低碳的国际物流选择。 来源于: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
今天(23日)4时30分左右,“伊斯坦布尔桥”轮从浙江宁波舟山港北仑港区启程,驶往英国最大集装箱港口弗利克斯托港。这标志着全球首条中欧北极集装箱快航正式通航。 据了解,“伊斯坦布尔桥”轮22日在宁波舟山港北仑港区完成了超1000标准箱的集装箱装载作业。该轮将取道北极东北航道直达欧洲,至弗利克斯托港单程运输时效仅需18天,这是宁波舟山港继2024年底开通至德国威廉港的26天“中欧快航”后,再创中欧快航时效新纪录。 中欧北极快航同时也是“一带一路”倡议下“冰上丝绸之路”建设重要实践成果,将为中国高端制造、跨境电商、新能源等产业,提供更快捷、低碳的国际物流选择。 来源于: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
发布: 2025-09-23 10:27 阅读:50
查看详情今天(23日)4时30分左右,“伊斯坦布尔桥”轮从浙江宁波舟山港北仑港区启程,驶往英国最大集装箱港口弗利克斯托港。这标志着全球首条中欧北极集装箱快航正式通航。 据了解,“伊斯坦布尔桥”轮22日在宁波舟山港北仑港区完成了超1000标准箱的集装箱装载作业。该轮将取道北极东北航道直达欧洲,至弗利克斯托港单程运输时效仅需18天,这是宁波舟山港继2024年底开通至德国威廉港的26天“中欧快航”后,再创中欧快航时效新纪录。 中欧北极快航同时也是“一带一路”倡议下“冰上丝绸之路”建设重要实践成果,将为中国高端制造、跨境电商、新能源等产业,提供更快捷、低碳的国际物流选择。 来源于: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
今天(23日)4时30分左右,“伊斯坦布尔桥”轮从浙江宁波舟山港北仑港区启程,驶往英国最大集装箱港口弗利克斯托港。这标志着全球首条中欧北极集装箱快航正式通航。 据了解,“伊斯坦布尔桥”轮22日在宁波舟山港北仑港区完成了超1000标准箱的集装箱装载作业。该轮将取道北极东北航道直达欧洲,至弗利克斯托港单程运输时效仅需18天,这是宁波舟山港继2024年底开通至德国威廉港的26天“中欧快航”后,再创中欧快航时效新纪录。 中欧北极快航同时也是“一带一路”倡议下“冰上丝绸之路”建设重要实践成果,将为中国高端制造、跨境电商、新能源等产业,提供更快捷、低碳的国际物流选择。 来源于: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
发布: 2025-09-23 10:27 阅读:50
今年第18号台风“桦加沙”已于21日8时加强为超强台风级。 中央气象台于22日10时继续发布台风黄色预警,预计“桦加沙”将于23日凌晨进入南海东北部海面。 并逐渐向广东中西部至海南岛东北部一带沿海靠近,强度稍有减弱。 气象专家提醒,“桦加沙”的巅峰强度将接近2024年第11号台风“摩羯”。 预计“桦加沙”在广东登陆的可能性大,且登陆强度将是强台风级到超强台风级。 建议华南沿海地区的公众需提前做好防台风准备,提高警惕,全力应对“桦加沙”带来的强风雨影响。 目前华南地区多个码头已全面启动防台应急预案,并公布闸口操作服务调整安排。 盐田YICT于9月22日00时00分全面停止闸口操作服务。 蛇口SCT、CCT、MCT于9月22日00:00起全面停止闸口操作服务。 广州港南沙二、三期码头于9月22日4:00停止闸口还重操作,12:00全面停止闸口操作服务。 为确保货物安全,避免台风导致货损,请广大客户加快在港集装箱及货物疏运。 此外,深圳海事局于9月21日14时提前提级启动防台风III级应急响应。 分类施策实施船舶避风管控措施:组织辖区休闲船、游艇回港避风、加固绑扎、人员撤离,高速客船、内河船、100米以下海船前往安全水域避风,调整在港LNG船舶、大型散货船作业计划尽早做好防台准备。 同时,深圳海事部门从9月22日2时起,对大型集装箱班轮采取只离港不进港管理措施;8时,往返孖洲岛、大铲岛的交通船航线全部停航;12时前辖区1272艘游艇、休闲旅游船全部完成回港防台准备和人员撤离上岸。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今年第18号台风“桦加沙”已于21日8时加强为超强台风级。 中央气象台于22日10时继续发布台风黄色预警,预计“桦加沙”将于23日凌晨进入南海东北部海面。 并逐渐向广东中西部至海南岛东北部一带沿海靠近,强度稍有减弱。 气象专家提醒,“桦加沙”的巅峰强度将接近2024年第11号台风“摩羯”。 预计“桦加沙”在广东登陆的可能性大,且登陆强度将是强台风级到超强台风级。 建议华南沿海地区的公众需提前做好防台风准备,提高警惕,全力应对“桦加沙”带来的强风雨影响。 目前华南地区多个码头已全面启动防台应急预案,并公布闸口操作服务调整安排。 盐田YICT于9月22日00时00分全面停止闸口操作服务。 蛇口SCT、CCT、MCT于9月22日00:00起全面停止闸口操作服务。 广州港南沙二、三期码头于9月22日4:00停止闸口还重操作,12:00全面停止闸口操作服务。 为确保货物安全,避免台风导致货损,请广大客户加快在港集装箱及货物疏运。 此外,深圳海事局于9月21日14时提前提级启动防台风III级应急响应。 分类施策实施船舶避风管控措施:组织辖区休闲船、游艇回港避风、加固绑扎、人员撤离,高速客船、内河船、100米以下海船前往安全水域避风,调整在港LNG船舶、大型散货船作业计划尽早做好防台准备。 同时,深圳海事部门从9月22日2时起,对大型集装箱班轮采取只离港不进港管理措施;8时,往返孖洲岛、大铲岛的交通船航线全部停航;12时前辖区1272艘游艇、休闲旅游船全部完成回港防台准备和人员撤离上岸。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发布: 2025-09-22 16:53 阅读:97
查看详情今年第18号台风“桦加沙”已于21日8时加强为超强台风级。 中央气象台于22日10时继续发布台风黄色预警,预计“桦加沙”将于23日凌晨进入南海东北部海面。 并逐渐向广东中西部至海南岛东北部一带沿海靠近,强度稍有减弱。 气象专家提醒,“桦加沙”的巅峰强度将接近2024年第11号台风“摩羯”。 预计“桦加沙”在广东登陆的可能性大,且登陆强度将是强台风级到超强台风级。 建议华南沿海地区的公众需提前做好防台风准备,提高警惕,全力应对“桦加沙”带来的强风雨影响。 目前华南地区多个码头已全面启动防台应急预案,并公布闸口操作服务调整安排。 盐田YICT于9月22日00时00分全面停止闸口操作服务。 蛇口SCT、CCT、MCT于9月22日00:00起全面停止闸口操作服务。 广州港南沙二、三期码头于9月22日4:00停止闸口还重操作,12:00全面停止闸口操作服务。 为确保货物安全,避免台风导致货损,请广大客户加快在港集装箱及货物疏运。 此外,深圳海事局于9月21日14时提前提级启动防台风III级应急响应。 分类施策实施船舶避风管控措施:组织辖区休闲船、游艇回港避风、加固绑扎、人员撤离,高速客船、内河船、100米以下海船前往安全水域避风,调整在港LNG船舶、大型散货船作业计划尽早做好防台准备。 同时,深圳海事部门从9月22日2时起,对大型集装箱班轮采取只离港不进港管理措施;8时,往返孖洲岛、大铲岛的交通船航线全部停航;12时前辖区1272艘游艇、休闲旅游船全部完成回港防台准备和人员撤离上岸。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今年第18号台风“桦加沙”已于21日8时加强为超强台风级。 中央气象台于22日10时继续发布台风黄色预警,预计“桦加沙”将于23日凌晨进入南海东北部海面。 并逐渐向广东中西部至海南岛东北部一带沿海靠近,强度稍有减弱。 气象专家提醒,“桦加沙”的巅峰强度将接近2024年第11号台风“摩羯”。 预计“桦加沙”在广东登陆的可能性大,且登陆强度将是强台风级到超强台风级。 建议华南沿海地区的公众需提前做好防台风准备,提高警惕,全力应对“桦加沙”带来的强风雨影响。 目前华南地区多个码头已全面启动防台应急预案,并公布闸口操作服务调整安排。 盐田YICT于9月22日00时00分全面停止闸口操作服务。 蛇口SCT、CCT、MCT于9月22日00:00起全面停止闸口操作服务。 广州港南沙二、三期码头于9月22日4:00停止闸口还重操作,12:00全面停止闸口操作服务。 为确保货物安全,避免台风导致货损,请广大客户加快在港集装箱及货物疏运。 此外,深圳海事局于9月21日14时提前提级启动防台风III级应急响应。 分类施策实施船舶避风管控措施:组织辖区休闲船、游艇回港避风、加固绑扎、人员撤离,高速客船、内河船、100米以下海船前往安全水域避风,调整在港LNG船舶、大型散货船作业计划尽早做好防台准备。 同时,深圳海事部门从9月22日2时起,对大型集装箱班轮采取只离港不进港管理措施;8时,往返孖洲岛、大铲岛的交通船航线全部停航;12时前辖区1272艘游艇、休闲旅游船全部完成回港防台准备和人员撤离上岸。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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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中远海运回应美国港口服务费新规 2025年9月16日,中远海运集运在官网发布“关于USTR 301调查的告客户书”。 客户书中提到,根据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于2025年4月17日发布的公告,自2025年10月14日起,美国将开始对中国船东和运营商,以及使用中国建造船舶的运营商提供的海运服务,征收港口服务费。 中远海运集运强调,尽管这一收费可能会对该公司的运营带来一定挑战,但中远海运集运始终对美国航线网络服务充满信心,并坚持投入稳定的运力,保持稳定的服务品质,持续为客户提供可靠、安全且高质量的物流解决方案。 同时,中远海运集运将积极完善产品结构,以适应美国市场不断变化的需求,维持与市场水平相匹配且具有竞争力的运费及附加费等相关政策。 中远海运集运强调,其长期深耕美国市场,严格遵循所有美国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始终是促进美国进出口贸易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该公司未来将秉持韧性与决心,以卓越服务为承诺,以传递价值为理念,稳健经营美国班轮运输业务。 02美国港口费新规将于10月14日生效 今年4月,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公布了对中国建造船只征收港口费的具体细节。 据最终公布的规则,收费政策分为两类: 1.针对中国船东或运营商的船舶 港口费将按每净吨50美元起征,从2025年10月14日开始实施,并且在未来三年内,每年还要增加每净吨30美元,直至2028年4月逐步升至140美元 。每艘船舶每年最多征收五次费用。 以中远海运旗下“COSCO THAILAND”轮(净吨5.9万吨)为例,单次靠港费用50美元/净吨,合计约29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150万元)。 若该船每年靠美5次,至2028年总费用将累计至413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3亿元),相当于其造价的15%。 2.针对非中国籍经营人但使用中国建造船舶的运营方 收费相对较低,每净吨18美元起,或按每个集装箱120美元起,两者择高计算。未来这两项费用也将分别上调至33美元和250美元 。 另据《劳氏日报》援引消息人士的内容,接下来未按照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要求缴纳新港口费的船只,将被禁止靠港、卸货及获得港口通关许可。 03中远海运、东方海外或将面临21亿美元巨额港口费 据汇丰银行最新分析,中国航运企业将面临美国即将实施的港口收费政策带来的巨大冲击。 其中,中远海运控股在2026年可能需承担高达15亿美元的年度港口费用,相当于其预计年收入的5.3%,并吞噬其74%的预期营业利润(EBIT)。 除中远海运以外,其子公司东方海外国际同样面临沉重负担。预计2026年相关费用将达6.54亿美元,占其预期营业利润(EBIT)的65%。 值得注意的是,这项收费并非仅针对中国公司——任何使用中国建造船舶挂靠美国港口的航运企业都可能被纳入征费范围。 然而,非中资船公司普遍拥有更多非中国籍船队资源,具备较强的规避能力。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01中远海运回应美国港口服务费新规 2025年9月16日,中远海运集运在官网发布“关于USTR 301调查的告客户书”。 客户书中提到,根据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于2025年4月17日发布的公告,自2025年10月14日起,美国将开始对中国船东和运营商,以及使用中国建造船舶的运营商提供的海运服务,征收港口服务费。 中远海运集运强调,尽管这一收费可能会对该公司的运营带来一定挑战,但中远海运集运始终对美国航线网络服务充满信心,并坚持投入稳定的运力,保持稳定的服务品质,持续为客户提供可靠、安全且高质量的物流解决方案。 同时,中远海运集运将积极完善产品结构,以适应美国市场不断变化的需求,维持与市场水平相匹配且具有竞争力的运费及附加费等相关政策。 中远海运集运强调,其长期深耕美国市场,严格遵循所有美国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始终是促进美国进出口贸易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该公司未来将秉持韧性与决心,以卓越服务为承诺,以传递价值为理念,稳健经营美国班轮运输业务。 02美国港口费新规将于10月14日生效 今年4月,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公布了对中国建造船只征收港口费的具体细节。 据最终公布的规则,收费政策分为两类: 1.针对中国船东或运营商的船舶 港口费将按每净吨50美元起征,从2025年10月14日开始实施,并且在未来三年内,每年还要增加每净吨30美元,直至2028年4月逐步升至140美元 。每艘船舶每年最多征收五次费用。 以中远海运旗下“COSCO THAILAND”轮(净吨5.9万吨)为例,单次靠港费用50美元/净吨,合计约29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150万元)。 若该船每年靠美5次,至2028年总费用将累计至413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3亿元),相当于其造价的15%。 2.针对非中国籍经营人但使用中国建造船舶的运营方 收费相对较低,每净吨18美元起,或按每个集装箱120美元起,两者择高计算。未来这两项费用也将分别上调至33美元和250美元 。 另据《劳氏日报》援引消息人士的内容,接下来未按照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要求缴纳新港口费的船只,将被禁止靠港、卸货及获得港口通关许可。 03中远海运、东方海外或将面临21亿美元巨额港口费 据汇丰银行最新分析,中国航运企业将面临美国即将实施的港口收费政策带来的巨大冲击。 其中,中远海运控股在2026年可能需承担高达15亿美元的年度港口费用,相当于其预计年收入的5.3%,并吞噬其74%的预期营业利润(EBIT)。 除中远海运以外,其子公司东方海外国际同样面临沉重负担。预计2026年相关费用将达6.54亿美元,占其预期营业利润(EBIT)的65%。 值得注意的是,这项收费并非仅针对中国公司——任何使用中国建造船舶挂靠美国港口的航运企业都可能被纳入征费范围。 然而,非中资船公司普遍拥有更多非中国籍船队资源,具备较强的规避能力。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发布: 2025-09-19 09:53 阅读:139
查看详情01中远海运回应美国港口服务费新规 2025年9月16日,中远海运集运在官网发布“关于USTR 301调查的告客户书”。 客户书中提到,根据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于2025年4月17日发布的公告,自2025年10月14日起,美国将开始对中国船东和运营商,以及使用中国建造船舶的运营商提供的海运服务,征收港口服务费。 中远海运集运强调,尽管这一收费可能会对该公司的运营带来一定挑战,但中远海运集运始终对美国航线网络服务充满信心,并坚持投入稳定的运力,保持稳定的服务品质,持续为客户提供可靠、安全且高质量的物流解决方案。 同时,中远海运集运将积极完善产品结构,以适应美国市场不断变化的需求,维持与市场水平相匹配且具有竞争力的运费及附加费等相关政策。 中远海运集运强调,其长期深耕美国市场,严格遵循所有美国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始终是促进美国进出口贸易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该公司未来将秉持韧性与决心,以卓越服务为承诺,以传递价值为理念,稳健经营美国班轮运输业务。 02美国港口费新规将于10月14日生效 今年4月,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公布了对中国建造船只征收港口费的具体细节。 据最终公布的规则,收费政策分为两类: 1.针对中国船东或运营商的船舶 港口费将按每净吨50美元起征,从2025年10月14日开始实施,并且在未来三年内,每年还要增加每净吨30美元,直至2028年4月逐步升至140美元 。每艘船舶每年最多征收五次费用。 以中远海运旗下“COSCO THAILAND”轮(净吨5.9万吨)为例,单次靠港费用50美元/净吨,合计约29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150万元)。 若该船每年靠美5次,至2028年总费用将累计至413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3亿元),相当于其造价的15%。 2.针对非中国籍经营人但使用中国建造船舶的运营方 收费相对较低,每净吨18美元起,或按每个集装箱120美元起,两者择高计算。未来这两项费用也将分别上调至33美元和250美元 。 另据《劳氏日报》援引消息人士的内容,接下来未按照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要求缴纳新港口费的船只,将被禁止靠港、卸货及获得港口通关许可。 03中远海运、东方海外或将面临21亿美元巨额港口费 据汇丰银行最新分析,中国航运企业将面临美国即将实施的港口收费政策带来的巨大冲击。 其中,中远海运控股在2026年可能需承担高达15亿美元的年度港口费用,相当于其预计年收入的5.3%,并吞噬其74%的预期营业利润(EBIT)。 除中远海运以外,其子公司东方海外国际同样面临沉重负担。预计2026年相关费用将达6.54亿美元,占其预期营业利润(EBIT)的65%。 值得注意的是,这项收费并非仅针对中国公司——任何使用中国建造船舶挂靠美国港口的航运企业都可能被纳入征费范围。 然而,非中资船公司普遍拥有更多非中国籍船队资源,具备较强的规避能力。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01中远海运回应美国港口服务费新规 2025年9月16日,中远海运集运在官网发布“关于USTR 301调查的告客户书”。 客户书中提到,根据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于2025年4月17日发布的公告,自2025年10月14日起,美国将开始对中国船东和运营商,以及使用中国建造船舶的运营商提供的海运服务,征收港口服务费。 中远海运集运强调,尽管这一收费可能会对该公司的运营带来一定挑战,但中远海运集运始终对美国航线网络服务充满信心,并坚持投入稳定的运力,保持稳定的服务品质,持续为客户提供可靠、安全且高质量的物流解决方案。 同时,中远海运集运将积极完善产品结构,以适应美国市场不断变化的需求,维持与市场水平相匹配且具有竞争力的运费及附加费等相关政策。 中远海运集运强调,其长期深耕美国市场,严格遵循所有美国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始终是促进美国进出口贸易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该公司未来将秉持韧性与决心,以卓越服务为承诺,以传递价值为理念,稳健经营美国班轮运输业务。 02美国港口费新规将于10月14日生效 今年4月,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公布了对中国建造船只征收港口费的具体细节。 据最终公布的规则,收费政策分为两类: 1.针对中国船东或运营商的船舶 港口费将按每净吨50美元起征,从2025年10月14日开始实施,并且在未来三年内,每年还要增加每净吨30美元,直至2028年4月逐步升至140美元 。每艘船舶每年最多征收五次费用。 以中远海运旗下“COSCO THAILAND”轮(净吨5.9万吨)为例,单次靠港费用50美元/净吨,合计约29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150万元)。 若该船每年靠美5次,至2028年总费用将累计至413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3亿元),相当于其造价的15%。 2.针对非中国籍经营人但使用中国建造船舶的运营方 收费相对较低,每净吨18美元起,或按每个集装箱120美元起,两者择高计算。未来这两项费用也将分别上调至33美元和250美元 。 另据《劳氏日报》援引消息人士的内容,接下来未按照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要求缴纳新港口费的船只,将被禁止靠港、卸货及获得港口通关许可。 03中远海运、东方海外或将面临21亿美元巨额港口费 据汇丰银行最新分析,中国航运企业将面临美国即将实施的港口收费政策带来的巨大冲击。 其中,中远海运控股在2026年可能需承担高达15亿美元的年度港口费用,相当于其预计年收入的5.3%,并吞噬其74%的预期营业利润(EBIT)。 除中远海运以外,其子公司东方海外国际同样面临沉重负担。预计2026年相关费用将达6.54亿美元,占其预期营业利润(EBIT)的65%。 值得注意的是,这项收费并非仅针对中国公司——任何使用中国建造船舶挂靠美国港口的航运企业都可能被纳入征费范围。 然而,非中资船公司普遍拥有更多非中国籍船队资源,具备较强的规避能力。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发布: 2025-09-19 09:53 阅读:139
两用物项常见问题解答之五(稀土相关物项) 9月16日,中国商务部产业安全与进出口管制局发布了《两用物项常见问题解答之五(稀土相关物项)》,对2025年第18号公告中部分中重稀土相关物项的出口管制范围作出了详细解释,为相关企业的出口业务提供了清晰指引。 一、电机转子、定子组件 将磁体内嵌、内置或表贴于铁芯/钢板进行固定装配的组件,或是不同程度集成轴芯、轴承、外衬套、风扇、齿轮、动平衡板、编码器等零部件的组件,属于深度加工产品范畴,一般不属于18号公告管制范围。 二、传感器及相关部件、组件 传感器或不同程度集成了芯片、电路板、支架、引脚、磁铁等的传感器部件或组件,如已通过注塑工艺等成型,属于深度加工产品范畴,一般不属于18号公告管制范围。 三、其他稀土相关下游产品 催化剂粉末等稀土下游催化功能材料,已经过烧焙处理,一般不属于18号公告管制范围。 “含氧化镓的荧光粉”不属于氧化镓相关管制物项(此前已明确荧光粉等稀土下游发光材料一般不属于18号公告管制范围)。 装有磁吸功能件(含有钐钴永磁材料、含铽的钕铁硼永磁材料或含镝的钕铁硼永磁材料)的下游产品(如塑料磁力积木玩具、手机磁吸背板、磁吸手机套、磁吸充电器、磁吸手机壳、手机保护壳、磁吸快拆背贴、平板电脑支架、防盗标签解锁器、电磁夹具、机器固定件等),一般不属于18号公告管制范围。 两用物项常见问题解答之四(稀土) 今年4月21日,中国商务部产业安全与进出口管制局还发布过《两用物项常见问题解答之四(稀土)》。 1.相关合金、靶材中稀土成分有无具体要求? 对于公告中列管的合金、靶材等物项,管制范围既包括只含有所列元素的合金、靶材,也包括同时含有所列元素及未列元素的合金、靶材,以下列产品为例: ①规格为“钆12%,镁70%,镍6%,钕4%,锌3%,其余为铝、锰、铁成分组成的合金”的“镁合金”,属于管制物项“钆镁合金”范围; ②规格为“铝70%-90%,镁1%,钪1%”的“铝合金粉”,属于管制物项“钪铝合金”范围; ③规格为“镍55%,钐37%,镧4%,镁0.22%”的“镍合金粉”,属于管制物项“钐镍合金”范围; ④规格为“铝98%,钪2%”的“铝合金溅射靶材”和规格为“氮化铝60%,氮化钪40%”的“氮化铝钪靶材”,均属于管制物项“钪靶”范围。 2.如何理解“混合物”的概念? “混合物”是指管制物项的简单物理混合,没有固定的化学式、组成和性质,各种成分之间没有发生化学反应且保持其原来性质,以下列产品为例: ①规格为“纯水50%,碳酸钡30%,氧化钇12%,其他微量氧化物合计8%”的“浆料(溶液)”,属于管制物项“氧化钇的混合物”范围; ②规格为“二氧化硅58%,氯化钙18%,氧化铝8%,氧化镝0.15%”的“矿物土干燥剂”,属于管制物项“氧化镝的混合物”范围; ③规格为“水90%,氧化锆5%,氧化钇0.5%”的“催化剂原料”,属于管制物项“氧化钇的混合物”范围。 3.如何界定“永磁材料”管制范围? 由钐钴永磁材料、含铽的钕铁硼永磁材料、含镝的钕铁硼永磁材料经进一步简单加工形成的初级加工产品,如片、瓦、环以及相关磁组件,属于管制范围,可能涉及磁钢、磁环、磁石等多种名称; 进一步深度加工形成的电子元器件(如电机)或电子产品(如扬声器、耳机等),不属于管制范围。 此外,荧光粉、催化材料(如“汽车用触媒”)、晶体材料(如“硅酸镥钇光学晶体”)、陶瓷材料(如“钇锆合金”“全磁义齿用氧化锆瓷块”“陶瓷增白剂”“热喷涂粉末”“钇稳定氧化锆粉末”)等稀土下游功能材料不属于中重稀土物项管制范围。 同时含有钇、锆元素的物项相关指标若符合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1C234等项下所管制物项指标,应按相关两用物项要求管理。 “钆布醇-水合物”“钆特酸葡胺”不属于中重稀土物项管制范围。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两用物项常见问题解答之五(稀土相关物项) 9月16日,中国商务部产业安全与进出口管制局发布了《两用物项常见问题解答之五(稀土相关物项)》,对2025年第18号公告中部分中重稀土相关物项的出口管制范围作出了详细解释,为相关企业的出口业务提供了清晰指引。 一、电机转子、定子组件 将磁体内嵌、内置或表贴于铁芯/钢板进行固定装配的组件,或是不同程度集成轴芯、轴承、外衬套、风扇、齿轮、动平衡板、编码器等零部件的组件,属于深度加工产品范畴,一般不属于18号公告管制范围。 二、传感器及相关部件、组件 传感器或不同程度集成了芯片、电路板、支架、引脚、磁铁等的传感器部件或组件,如已通过注塑工艺等成型,属于深度加工产品范畴,一般不属于18号公告管制范围。 三、其他稀土相关下游产品 催化剂粉末等稀土下游催化功能材料,已经过烧焙处理,一般不属于18号公告管制范围。 “含氧化镓的荧光粉”不属于氧化镓相关管制物项(此前已明确荧光粉等稀土下游发光材料一般不属于18号公告管制范围)。 装有磁吸功能件(含有钐钴永磁材料、含铽的钕铁硼永磁材料或含镝的钕铁硼永磁材料)的下游产品(如塑料磁力积木玩具、手机磁吸背板、磁吸手机套、磁吸充电器、磁吸手机壳、手机保护壳、磁吸快拆背贴、平板电脑支架、防盗标签解锁器、电磁夹具、机器固定件等),一般不属于18号公告管制范围。 两用物项常见问题解答之四(稀土) 今年4月21日,中国商务部产业安全与进出口管制局还发布过《两用物项常见问题解答之四(稀土)》。 1.相关合金、靶材中稀土成分有无具体要求? 对于公告中列管的合金、靶材等物项,管制范围既包括只含有所列元素的合金、靶材,也包括同时含有所列元素及未列元素的合金、靶材,以下列产品为例: ①规格为“钆12%,镁70%,镍6%,钕4%,锌3%,其余为铝、锰、铁成分组成的合金”的“镁合金”,属于管制物项“钆镁合金”范围; ②规格为“铝70%-90%,镁1%,钪1%”的“铝合金粉”,属于管制物项“钪铝合金”范围; ③规格为“镍55%,钐37%,镧4%,镁0.22%”的“镍合金粉”,属于管制物项“钐镍合金”范围; ④规格为“铝98%,钪2%”的“铝合金溅射靶材”和规格为“氮化铝60%,氮化钪40%”的“氮化铝钪靶材”,均属于管制物项“钪靶”范围。 2.如何理解“混合物”的概念? “混合物”是指管制物项的简单物理混合,没有固定的化学式、组成和性质,各种成分之间没有发生化学反应且保持其原来性质,以下列产品为例: ①规格为“纯水50%,碳酸钡30%,氧化钇12%,其他微量氧化物合计8%”的“浆料(溶液)”,属于管制物项“氧化钇的混合物”范围; ②规格为“二氧化硅58%,氯化钙18%,氧化铝8%,氧化镝0.15%”的“矿物土干燥剂”,属于管制物项“氧化镝的混合物”范围; ③规格为“水90%,氧化锆5%,氧化钇0.5%”的“催化剂原料”,属于管制物项“氧化钇的混合物”范围。 3.如何界定“永磁材料”管制范围? 由钐钴永磁材料、含铽的钕铁硼永磁材料、含镝的钕铁硼永磁材料经进一步简单加工形成的初级加工产品,如片、瓦、环以及相关磁组件,属于管制范围,可能涉及磁钢、磁环、磁石等多种名称; 进一步深度加工形成的电子元器件(如电机)或电子产品(如扬声器、耳机等),不属于管制范围。 此外,荧光粉、催化材料(如“汽车用触媒”)、晶体材料(如“硅酸镥钇光学晶体”)、陶瓷材料(如“钇锆合金”“全磁义齿用氧化锆瓷块”“陶瓷增白剂”“热喷涂粉末”“钇稳定氧化锆粉末”)等稀土下游功能材料不属于中重稀土物项管制范围。 同时含有钇、锆元素的物项相关指标若符合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1C234等项下所管制物项指标,应按相关两用物项要求管理。 “钆布醇-水合物”“钆特酸葡胺”不属于中重稀土物项管制范围。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发布: 2025-09-18 16:31 阅读:288
查看详情两用物项常见问题解答之五(稀土相关物项) 9月16日,中国商务部产业安全与进出口管制局发布了《两用物项常见问题解答之五(稀土相关物项)》,对2025年第18号公告中部分中重稀土相关物项的出口管制范围作出了详细解释,为相关企业的出口业务提供了清晰指引。 一、电机转子、定子组件 将磁体内嵌、内置或表贴于铁芯/钢板进行固定装配的组件,或是不同程度集成轴芯、轴承、外衬套、风扇、齿轮、动平衡板、编码器等零部件的组件,属于深度加工产品范畴,一般不属于18号公告管制范围。 二、传感器及相关部件、组件 传感器或不同程度集成了芯片、电路板、支架、引脚、磁铁等的传感器部件或组件,如已通过注塑工艺等成型,属于深度加工产品范畴,一般不属于18号公告管制范围。 三、其他稀土相关下游产品 催化剂粉末等稀土下游催化功能材料,已经过烧焙处理,一般不属于18号公告管制范围。 “含氧化镓的荧光粉”不属于氧化镓相关管制物项(此前已明确荧光粉等稀土下游发光材料一般不属于18号公告管制范围)。 装有磁吸功能件(含有钐钴永磁材料、含铽的钕铁硼永磁材料或含镝的钕铁硼永磁材料)的下游产品(如塑料磁力积木玩具、手机磁吸背板、磁吸手机套、磁吸充电器、磁吸手机壳、手机保护壳、磁吸快拆背贴、平板电脑支架、防盗标签解锁器、电磁夹具、机器固定件等),一般不属于18号公告管制范围。 两用物项常见问题解答之四(稀土) 今年4月21日,中国商务部产业安全与进出口管制局还发布过《两用物项常见问题解答之四(稀土)》。 1.相关合金、靶材中稀土成分有无具体要求? 对于公告中列管的合金、靶材等物项,管制范围既包括只含有所列元素的合金、靶材,也包括同时含有所列元素及未列元素的合金、靶材,以下列产品为例: ①规格为“钆12%,镁70%,镍6%,钕4%,锌3%,其余为铝、锰、铁成分组成的合金”的“镁合金”,属于管制物项“钆镁合金”范围; ②规格为“铝70%-90%,镁1%,钪1%”的“铝合金粉”,属于管制物项“钪铝合金”范围; ③规格为“镍55%,钐37%,镧4%,镁0.22%”的“镍合金粉”,属于管制物项“钐镍合金”范围; ④规格为“铝98%,钪2%”的“铝合金溅射靶材”和规格为“氮化铝60%,氮化钪40%”的“氮化铝钪靶材”,均属于管制物项“钪靶”范围。 2.如何理解“混合物”的概念? “混合物”是指管制物项的简单物理混合,没有固定的化学式、组成和性质,各种成分之间没有发生化学反应且保持其原来性质,以下列产品为例: ①规格为“纯水50%,碳酸钡30%,氧化钇12%,其他微量氧化物合计8%”的“浆料(溶液)”,属于管制物项“氧化钇的混合物”范围; ②规格为“二氧化硅58%,氯化钙18%,氧化铝8%,氧化镝0.15%”的“矿物土干燥剂”,属于管制物项“氧化镝的混合物”范围; ③规格为“水90%,氧化锆5%,氧化钇0.5%”的“催化剂原料”,属于管制物项“氧化钇的混合物”范围。 3.如何界定“永磁材料”管制范围? 由钐钴永磁材料、含铽的钕铁硼永磁材料、含镝的钕铁硼永磁材料经进一步简单加工形成的初级加工产品,如片、瓦、环以及相关磁组件,属于管制范围,可能涉及磁钢、磁环、磁石等多种名称; 进一步深度加工形成的电子元器件(如电机)或电子产品(如扬声器、耳机等),不属于管制范围。 此外,荧光粉、催化材料(如“汽车用触媒”)、晶体材料(如“硅酸镥钇光学晶体”)、陶瓷材料(如“钇锆合金”“全磁义齿用氧化锆瓷块”“陶瓷增白剂”“热喷涂粉末”“钇稳定氧化锆粉末”)等稀土下游功能材料不属于中重稀土物项管制范围。 同时含有钇、锆元素的物项相关指标若符合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1C234等项下所管制物项指标,应按相关两用物项要求管理。 “钆布醇-水合物”“钆特酸葡胺”不属于中重稀土物项管制范围。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两用物项常见问题解答之五(稀土相关物项) 9月16日,中国商务部产业安全与进出口管制局发布了《两用物项常见问题解答之五(稀土相关物项)》,对2025年第18号公告中部分中重稀土相关物项的出口管制范围作出了详细解释,为相关企业的出口业务提供了清晰指引。 一、电机转子、定子组件 将磁体内嵌、内置或表贴于铁芯/钢板进行固定装配的组件,或是不同程度集成轴芯、轴承、外衬套、风扇、齿轮、动平衡板、编码器等零部件的组件,属于深度加工产品范畴,一般不属于18号公告管制范围。 二、传感器及相关部件、组件 传感器或不同程度集成了芯片、电路板、支架、引脚、磁铁等的传感器部件或组件,如已通过注塑工艺等成型,属于深度加工产品范畴,一般不属于18号公告管制范围。 三、其他稀土相关下游产品 催化剂粉末等稀土下游催化功能材料,已经过烧焙处理,一般不属于18号公告管制范围。 “含氧化镓的荧光粉”不属于氧化镓相关管制物项(此前已明确荧光粉等稀土下游发光材料一般不属于18号公告管制范围)。 装有磁吸功能件(含有钐钴永磁材料、含铽的钕铁硼永磁材料或含镝的钕铁硼永磁材料)的下游产品(如塑料磁力积木玩具、手机磁吸背板、磁吸手机套、磁吸充电器、磁吸手机壳、手机保护壳、磁吸快拆背贴、平板电脑支架、防盗标签解锁器、电磁夹具、机器固定件等),一般不属于18号公告管制范围。 两用物项常见问题解答之四(稀土) 今年4月21日,中国商务部产业安全与进出口管制局还发布过《两用物项常见问题解答之四(稀土)》。 1.相关合金、靶材中稀土成分有无具体要求? 对于公告中列管的合金、靶材等物项,管制范围既包括只含有所列元素的合金、靶材,也包括同时含有所列元素及未列元素的合金、靶材,以下列产品为例: ①规格为“钆12%,镁70%,镍6%,钕4%,锌3%,其余为铝、锰、铁成分组成的合金”的“镁合金”,属于管制物项“钆镁合金”范围; ②规格为“铝70%-90%,镁1%,钪1%”的“铝合金粉”,属于管制物项“钪铝合金”范围; ③规格为“镍55%,钐37%,镧4%,镁0.22%”的“镍合金粉”,属于管制物项“钐镍合金”范围; ④规格为“铝98%,钪2%”的“铝合金溅射靶材”和规格为“氮化铝60%,氮化钪40%”的“氮化铝钪靶材”,均属于管制物项“钪靶”范围。 2.如何理解“混合物”的概念? “混合物”是指管制物项的简单物理混合,没有固定的化学式、组成和性质,各种成分之间没有发生化学反应且保持其原来性质,以下列产品为例: ①规格为“纯水50%,碳酸钡30%,氧化钇12%,其他微量氧化物合计8%”的“浆料(溶液)”,属于管制物项“氧化钇的混合物”范围; ②规格为“二氧化硅58%,氯化钙18%,氧化铝8%,氧化镝0.15%”的“矿物土干燥剂”,属于管制物项“氧化镝的混合物”范围; ③规格为“水90%,氧化锆5%,氧化钇0.5%”的“催化剂原料”,属于管制物项“氧化钇的混合物”范围。 3.如何界定“永磁材料”管制范围? 由钐钴永磁材料、含铽的钕铁硼永磁材料、含镝的钕铁硼永磁材料经进一步简单加工形成的初级加工产品,如片、瓦、环以及相关磁组件,属于管制范围,可能涉及磁钢、磁环、磁石等多种名称; 进一步深度加工形成的电子元器件(如电机)或电子产品(如扬声器、耳机等),不属于管制范围。 此外,荧光粉、催化材料(如“汽车用触媒”)、晶体材料(如“硅酸镥钇光学晶体”)、陶瓷材料(如“钇锆合金”“全磁义齿用氧化锆瓷块”“陶瓷增白剂”“热喷涂粉末”“钇稳定氧化锆粉末”)等稀土下游功能材料不属于中重稀土物项管制范围。 同时含有钇、锆元素的物项相关指标若符合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1C234等项下所管制物项指标,应按相关两用物项要求管理。 “钆布醇-水合物”“钆特酸葡胺”不属于中重稀土物项管制范围。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发布: 2025-09-18 16:31 阅读:288
当地时间9月11日晚,波兰突然宣布关闭所有与白俄罗斯的边境口岸。 这场边境危机的直接导火索是9月9日晚间的无人机事件。当晚,19架无人机闯入波兰领空。 更令波兰紧张的是,俄罗斯与白俄罗斯决定于12号在接壤波兰边境的地方举行联合军演,让波兰方面感受到“威胁”。 口岸关闭后,中欧卡航与中欧班列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大量正在运输途中的卡航车辆、中欧班列都被卡在白俄,无法继续按原定计划将货物运往欧洲。 据了解,中欧班列自中国启程后,通常会途经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白俄罗斯,最终经由波兰马拉舍维奇(Malczyce)等口岸接入欧洲的标准轨距铁路网络。 波兰作为中欧班列的核心入欧通道,近90%的中欧班列需过境波兰。 此次封锁直接导致超300列班列滞留,每列满载100-110标箱货物。主要装载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纺织原料等各类产品。 中欧卡航虽受影响,但有调整空间。未发车货物可直接更换路线,已上路或滞留车辆可转道拉脱维亚、立陶宛的边境口岸。 不过,转道导致替代口岸严重拥堵,9月15日数据显示,立陶宛Grigorovshina口岸排队卡车达120辆,拉脱维亚两个检查站排队车辆均突破420辆。 这场边境危机正值欧洲零售商为圣诞季的关键采购期做准备,库存本就紧张。欧洲零售商的库存仅能维持两到三周,而物流成本随之飙升。 中国企业被迫采取绕行北欧港口的策略,运输成本大幅上涨。部分企业被迫转向海运和空运,运输费用平均上涨至少15%。 据新华社,波兰内政部长马尔钦·凯尔温斯基说,只有在政府确信“波兰公民的安全得到充分保障”时才会重开口岸。 欧洲商会警告,若短时间内无法解决,供应链价格将上涨,此次关闭预计影响将持续至9月底,还可能引发供应链的连锁反应。 9月11日,外交部发言人林剑主持例行记者会。针对中欧班列的相关提问,林剑表示,中欧班列是中波、中欧合作的旗舰项目,符合双方的共同利益。希望波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班列安全顺畅通行,维护国际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当地时间2025年9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交部长王毅在华沙同波兰副总理兼外长西科尔斯基会谈,并举行中波政府间合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在会谈中,双方明确将保障中欧班列畅通作为中波合作的核心议题。 会谈后,双方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波兰共和国政府间合作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共同文件》。 根据该文件第7条显示:中波“双方就发展高效、富有经济竞争力的欧亚交通走廊的重要性及波兰在其中发挥的关键作用交换了意见。双方认识到在铁路、海事和航空货运方面提供互利服务,以及强化现有和潜在运输线与物流链带来的好处,愿共同保障中欧班列通道安全畅通。双方特别注意到,在发展两国间直航运输、共同提升两国航空业竞争力方面存在共同利益。”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当地时间9月11日晚,波兰突然宣布关闭所有与白俄罗斯的边境口岸。 这场边境危机的直接导火索是9月9日晚间的无人机事件。当晚,19架无人机闯入波兰领空。 更令波兰紧张的是,俄罗斯与白俄罗斯决定于12号在接壤波兰边境的地方举行联合军演,让波兰方面感受到“威胁”。 口岸关闭后,中欧卡航与中欧班列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大量正在运输途中的卡航车辆、中欧班列都被卡在白俄,无法继续按原定计划将货物运往欧洲。 据了解,中欧班列自中国启程后,通常会途经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白俄罗斯,最终经由波兰马拉舍维奇(Malczyce)等口岸接入欧洲的标准轨距铁路网络。 波兰作为中欧班列的核心入欧通道,近90%的中欧班列需过境波兰。 此次封锁直接导致超300列班列滞留,每列满载100-110标箱货物。主要装载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纺织原料等各类产品。 中欧卡航虽受影响,但有调整空间。未发车货物可直接更换路线,已上路或滞留车辆可转道拉脱维亚、立陶宛的边境口岸。 不过,转道导致替代口岸严重拥堵,9月15日数据显示,立陶宛Grigorovshina口岸排队卡车达120辆,拉脱维亚两个检查站排队车辆均突破420辆。 这场边境危机正值欧洲零售商为圣诞季的关键采购期做准备,库存本就紧张。欧洲零售商的库存仅能维持两到三周,而物流成本随之飙升。 中国企业被迫采取绕行北欧港口的策略,运输成本大幅上涨。部分企业被迫转向海运和空运,运输费用平均上涨至少15%。 据新华社,波兰内政部长马尔钦·凯尔温斯基说,只有在政府确信“波兰公民的安全得到充分保障”时才会重开口岸。 欧洲商会警告,若短时间内无法解决,供应链价格将上涨,此次关闭预计影响将持续至9月底,还可能引发供应链的连锁反应。 9月11日,外交部发言人林剑主持例行记者会。针对中欧班列的相关提问,林剑表示,中欧班列是中波、中欧合作的旗舰项目,符合双方的共同利益。希望波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班列安全顺畅通行,维护国际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当地时间2025年9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交部长王毅在华沙同波兰副总理兼外长西科尔斯基会谈,并举行中波政府间合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在会谈中,双方明确将保障中欧班列畅通作为中波合作的核心议题。 会谈后,双方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波兰共和国政府间合作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共同文件》。 根据该文件第7条显示:中波“双方就发展高效、富有经济竞争力的欧亚交通走廊的重要性及波兰在其中发挥的关键作用交换了意见。双方认识到在铁路、海事和航空货运方面提供互利服务,以及强化现有和潜在运输线与物流链带来的好处,愿共同保障中欧班列通道安全畅通。双方特别注意到,在发展两国间直航运输、共同提升两国航空业竞争力方面存在共同利益。”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发布: 2025-09-17 11:13 阅读:11567
查看详情当地时间9月11日晚,波兰突然宣布关闭所有与白俄罗斯的边境口岸。 这场边境危机的直接导火索是9月9日晚间的无人机事件。当晚,19架无人机闯入波兰领空。 更令波兰紧张的是,俄罗斯与白俄罗斯决定于12号在接壤波兰边境的地方举行联合军演,让波兰方面感受到“威胁”。 口岸关闭后,中欧卡航与中欧班列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大量正在运输途中的卡航车辆、中欧班列都被卡在白俄,无法继续按原定计划将货物运往欧洲。 据了解,中欧班列自中国启程后,通常会途经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白俄罗斯,最终经由波兰马拉舍维奇(Malczyce)等口岸接入欧洲的标准轨距铁路网络。 波兰作为中欧班列的核心入欧通道,近90%的中欧班列需过境波兰。 此次封锁直接导致超300列班列滞留,每列满载100-110标箱货物。主要装载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纺织原料等各类产品。 中欧卡航虽受影响,但有调整空间。未发车货物可直接更换路线,已上路或滞留车辆可转道拉脱维亚、立陶宛的边境口岸。 不过,转道导致替代口岸严重拥堵,9月15日数据显示,立陶宛Grigorovshina口岸排队卡车达120辆,拉脱维亚两个检查站排队车辆均突破420辆。 这场边境危机正值欧洲零售商为圣诞季的关键采购期做准备,库存本就紧张。欧洲零售商的库存仅能维持两到三周,而物流成本随之飙升。 中国企业被迫采取绕行北欧港口的策略,运输成本大幅上涨。部分企业被迫转向海运和空运,运输费用平均上涨至少15%。 据新华社,波兰内政部长马尔钦·凯尔温斯基说,只有在政府确信“波兰公民的安全得到充分保障”时才会重开口岸。 欧洲商会警告,若短时间内无法解决,供应链价格将上涨,此次关闭预计影响将持续至9月底,还可能引发供应链的连锁反应。 9月11日,外交部发言人林剑主持例行记者会。针对中欧班列的相关提问,林剑表示,中欧班列是中波、中欧合作的旗舰项目,符合双方的共同利益。希望波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班列安全顺畅通行,维护国际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当地时间2025年9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交部长王毅在华沙同波兰副总理兼外长西科尔斯基会谈,并举行中波政府间合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在会谈中,双方明确将保障中欧班列畅通作为中波合作的核心议题。 会谈后,双方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波兰共和国政府间合作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共同文件》。 根据该文件第7条显示:中波“双方就发展高效、富有经济竞争力的欧亚交通走廊的重要性及波兰在其中发挥的关键作用交换了意见。双方认识到在铁路、海事和航空货运方面提供互利服务,以及强化现有和潜在运输线与物流链带来的好处,愿共同保障中欧班列通道安全畅通。双方特别注意到,在发展两国间直航运输、共同提升两国航空业竞争力方面存在共同利益。”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当地时间9月11日晚,波兰突然宣布关闭所有与白俄罗斯的边境口岸。 这场边境危机的直接导火索是9月9日晚间的无人机事件。当晚,19架无人机闯入波兰领空。 更令波兰紧张的是,俄罗斯与白俄罗斯决定于12号在接壤波兰边境的地方举行联合军演,让波兰方面感受到“威胁”。 口岸关闭后,中欧卡航与中欧班列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大量正在运输途中的卡航车辆、中欧班列都被卡在白俄,无法继续按原定计划将货物运往欧洲。 据了解,中欧班列自中国启程后,通常会途经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白俄罗斯,最终经由波兰马拉舍维奇(Malczyce)等口岸接入欧洲的标准轨距铁路网络。 波兰作为中欧班列的核心入欧通道,近90%的中欧班列需过境波兰。 此次封锁直接导致超300列班列滞留,每列满载100-110标箱货物。主要装载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纺织原料等各类产品。 中欧卡航虽受影响,但有调整空间。未发车货物可直接更换路线,已上路或滞留车辆可转道拉脱维亚、立陶宛的边境口岸。 不过,转道导致替代口岸严重拥堵,9月15日数据显示,立陶宛Grigorovshina口岸排队卡车达120辆,拉脱维亚两个检查站排队车辆均突破420辆。 这场边境危机正值欧洲零售商为圣诞季的关键采购期做准备,库存本就紧张。欧洲零售商的库存仅能维持两到三周,而物流成本随之飙升。 中国企业被迫采取绕行北欧港口的策略,运输成本大幅上涨。部分企业被迫转向海运和空运,运输费用平均上涨至少15%。 据新华社,波兰内政部长马尔钦·凯尔温斯基说,只有在政府确信“波兰公民的安全得到充分保障”时才会重开口岸。 欧洲商会警告,若短时间内无法解决,供应链价格将上涨,此次关闭预计影响将持续至9月底,还可能引发供应链的连锁反应。 9月11日,外交部发言人林剑主持例行记者会。针对中欧班列的相关提问,林剑表示,中欧班列是中波、中欧合作的旗舰项目,符合双方的共同利益。希望波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班列安全顺畅通行,维护国际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当地时间2025年9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交部长王毅在华沙同波兰副总理兼外长西科尔斯基会谈,并举行中波政府间合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在会谈中,双方明确将保障中欧班列畅通作为中波合作的核心议题。 会谈后,双方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波兰共和国政府间合作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共同文件》。 根据该文件第7条显示:中波“双方就发展高效、富有经济竞争力的欧亚交通走廊的重要性及波兰在其中发挥的关键作用交换了意见。双方认识到在铁路、海事和航空货运方面提供互利服务,以及强化现有和潜在运输线与物流链带来的好处,愿共同保障中欧班列通道安全畅通。双方特别注意到,在发展两国间直航运输、共同提升两国航空业竞争力方面存在共同利益。”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发布: 2025-09-17 11:13 阅读:11567
9月12日,上海航运交易所发布的上海出口集装箱综合运价指数为1398.11点,较上期下跌3.2%,连续2周下跌。 四大远洋航线中,美线持续上涨,美西线环比上涨17%,美东线上涨9.7%。欧洲线和地中海航线持续下跌12.24%、11.82%,抵消了美线的反弹。 9月12日最新SCFI运价: 上海到欧洲运价1154美元/TEU,下跌161美元,跌幅12.24%。 上海到地中海运价1738美元/TEU,下跌233美元,周跌11.82%。 上海到美西运价2370美元/FEU,上涨181美元,涨幅8.26%。 上海到美东运价3307美元/FEU,上涨234美元,涨幅7.61%。 波斯湾航线每箱运价1273美元,下跌246美元,跌幅16.19%。 南美航线每箱运价3018美元,下跌181美元,跌幅5.66%。 此轮美线运价反弹,主要得益于船公司大规模的停航策略。 海洋联盟在9月首周暂停多条中国至美西港口的航班;PA海运联盟9月下旬暂停中国大陆东部至美西的PS5航线服务;双子星联盟也计划暂停T9/WC6服务。 此外,Xeneta数据显示,截至9月11日,远东至美国西海岸的40英尺标准集装箱(FEU)运费为2322美元,而至东海岸则高达3190美元。 尽管运费有所回调,但与8月底相比,西海岸和东海岸的平均运费仍分别上涨了27.1%和11.8%。 运费差价的出现,与即将生效的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港口费用有关。 分析师PeterSand表示,一些承运商正用非中国制造的船只,替换服务于美国航线的中国制造货轮。 例如,由马士基和赫伯罗特合作的Gemini联盟,就在其US2航线上,用新船替换了六艘中国制造的货轮。 Sand认为,这种换船行为虽然不一定会直接减少运力,但无疑会造成混乱,并可能影响运价走向。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9月12日,上海航运交易所发布的上海出口集装箱综合运价指数为1398.11点,较上期下跌3.2%,连续2周下跌。 四大远洋航线中,美线持续上涨,美西线环比上涨17%,美东线上涨9.7%。欧洲线和地中海航线持续下跌12.24%、11.82%,抵消了美线的反弹。 9月12日最新SCFI运价: 上海到欧洲运价1154美元/TEU,下跌161美元,跌幅12.24%。 上海到地中海运价1738美元/TEU,下跌233美元,周跌11.82%。 上海到美西运价2370美元/FEU,上涨181美元,涨幅8.26%。 上海到美东运价3307美元/FEU,上涨234美元,涨幅7.61%。 波斯湾航线每箱运价1273美元,下跌246美元,跌幅16.19%。 南美航线每箱运价3018美元,下跌181美元,跌幅5.66%。 此轮美线运价反弹,主要得益于船公司大规模的停航策略。 海洋联盟在9月首周暂停多条中国至美西港口的航班;PA海运联盟9月下旬暂停中国大陆东部至美西的PS5航线服务;双子星联盟也计划暂停T9/WC6服务。 此外,Xeneta数据显示,截至9月11日,远东至美国西海岸的40英尺标准集装箱(FEU)运费为2322美元,而至东海岸则高达3190美元。 尽管运费有所回调,但与8月底相比,西海岸和东海岸的平均运费仍分别上涨了27.1%和11.8%。 运费差价的出现,与即将生效的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港口费用有关。 分析师PeterSand表示,一些承运商正用非中国制造的船只,替换服务于美国航线的中国制造货轮。 例如,由马士基和赫伯罗特合作的Gemini联盟,就在其US2航线上,用新船替换了六艘中国制造的货轮。 Sand认为,这种换船行为虽然不一定会直接减少运力,但无疑会造成混乱,并可能影响运价走向。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发布: 2025-09-16 14:39 阅读:95
查看详情9月12日,上海航运交易所发布的上海出口集装箱综合运价指数为1398.11点,较上期下跌3.2%,连续2周下跌。 四大远洋航线中,美线持续上涨,美西线环比上涨17%,美东线上涨9.7%。欧洲线和地中海航线持续下跌12.24%、11.82%,抵消了美线的反弹。 9月12日最新SCFI运价: 上海到欧洲运价1154美元/TEU,下跌161美元,跌幅12.24%。 上海到地中海运价1738美元/TEU,下跌233美元,周跌11.82%。 上海到美西运价2370美元/FEU,上涨181美元,涨幅8.26%。 上海到美东运价3307美元/FEU,上涨234美元,涨幅7.61%。 波斯湾航线每箱运价1273美元,下跌246美元,跌幅16.19%。 南美航线每箱运价3018美元,下跌181美元,跌幅5.66%。 此轮美线运价反弹,主要得益于船公司大规模的停航策略。 海洋联盟在9月首周暂停多条中国至美西港口的航班;PA海运联盟9月下旬暂停中国大陆东部至美西的PS5航线服务;双子星联盟也计划暂停T9/WC6服务。 此外,Xeneta数据显示,截至9月11日,远东至美国西海岸的40英尺标准集装箱(FEU)运费为2322美元,而至东海岸则高达3190美元。 尽管运费有所回调,但与8月底相比,西海岸和东海岸的平均运费仍分别上涨了27.1%和11.8%。 运费差价的出现,与即将生效的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港口费用有关。 分析师PeterSand表示,一些承运商正用非中国制造的船只,替换服务于美国航线的中国制造货轮。 例如,由马士基和赫伯罗特合作的Gemini联盟,就在其US2航线上,用新船替换了六艘中国制造的货轮。 Sand认为,这种换船行为虽然不一定会直接减少运力,但无疑会造成混乱,并可能影响运价走向。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9月12日,上海航运交易所发布的上海出口集装箱综合运价指数为1398.11点,较上期下跌3.2%,连续2周下跌。 四大远洋航线中,美线持续上涨,美西线环比上涨17%,美东线上涨9.7%。欧洲线和地中海航线持续下跌12.24%、11.82%,抵消了美线的反弹。 9月12日最新SCFI运价: 上海到欧洲运价1154美元/TEU,下跌161美元,跌幅12.24%。 上海到地中海运价1738美元/TEU,下跌233美元,周跌11.82%。 上海到美西运价2370美元/FEU,上涨181美元,涨幅8.26%。 上海到美东运价3307美元/FEU,上涨234美元,涨幅7.61%。 波斯湾航线每箱运价1273美元,下跌246美元,跌幅16.19%。 南美航线每箱运价3018美元,下跌181美元,跌幅5.66%。 此轮美线运价反弹,主要得益于船公司大规模的停航策略。 海洋联盟在9月首周暂停多条中国至美西港口的航班;PA海运联盟9月下旬暂停中国大陆东部至美西的PS5航线服务;双子星联盟也计划暂停T9/WC6服务。 此外,Xeneta数据显示,截至9月11日,远东至美国西海岸的40英尺标准集装箱(FEU)运费为2322美元,而至东海岸则高达3190美元。 尽管运费有所回调,但与8月底相比,西海岸和东海岸的平均运费仍分别上涨了27.1%和11.8%。 运费差价的出现,与即将生效的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港口费用有关。 分析师PeterSand表示,一些承运商正用非中国制造的船只,替换服务于美国航线的中国制造货轮。 例如,由马士基和赫伯罗特合作的Gemini联盟,就在其US2航线上,用新船替换了六艘中国制造的货轮。 Sand认为,这种换船行为虽然不一定会直接减少运力,但无疑会造成混乱,并可能影响运价走向。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发布: 2025-09-16 14:39 阅读:95
当地时间上周五,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称,Temu(拼多多的跨境电商平台)的海外运营商Whaleco因涉嫌违反美国《消费者信息告知法案》(INFORM Consumers Act),被处以200万美元罚款。 公告称,该公司未能向消费者提供所需的信息和工具来帮助他们在网上购物时避免和报告被盗、假冒或不安全的商品。 此次行动是该法案自2023年生效以来的首个执法案例。《消费者信息告知法案》于2023年6月27日正式生效。 该法案要求,在线平台应当为消费者提供举报可疑市场活动(如假冒、被盗或不安全商品)的便捷渠道,并强制平台清晰地披露高销量第三方卖家的身份和联系信息。 根据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收到的投诉,Temu未能提供电话举报渠道,其已有的举报机制也难以查找和使用。 此外,投诉称直到2024年11月,Temu才在其“游戏化购物体验”中引入商品举报功能。 该体验允许购物者在浏览和购买产品的同时玩游戏、旋转轮盘、赚取优惠券以及进行其他活动。 投诉称,当Temu 最终添加举报机制时,其内容并不清晰醒目,不符合法律要求。 根据和解协议,Temu今后必须提供电话举报渠道,并以清晰易懂的方式向消费者披露举报机制和第三方卖家信息。 目前和解协议尚待地方法院批准。一旦协议获得批准并生效,Temu(Whaleco, Inc.)将面临以下处罚: (1) 支付200万美元的民事罚款。 (2) 提供合规的报告机制:在所有商品列表(包括“游戏化购物”场景)的显著位置,提供清晰易懂的电子和电话举报链接,并确保电话举报流程便捷。 (3) 清晰披露卖家信息:在所有平台(包括移动端和App)的商品列表或交易记录中,以清晰、易于查找的方式,披露高销量卖家的名称、地址和直接联系方式。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当地时间上周五,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称,Temu(拼多多的跨境电商平台)的海外运营商Whaleco因涉嫌违反美国《消费者信息告知法案》(INFORM Consumers Act),被处以200万美元罚款。 公告称,该公司未能向消费者提供所需的信息和工具来帮助他们在网上购物时避免和报告被盗、假冒或不安全的商品。 此次行动是该法案自2023年生效以来的首个执法案例。《消费者信息告知法案》于2023年6月27日正式生效。 该法案要求,在线平台应当为消费者提供举报可疑市场活动(如假冒、被盗或不安全商品)的便捷渠道,并强制平台清晰地披露高销量第三方卖家的身份和联系信息。 根据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收到的投诉,Temu未能提供电话举报渠道,其已有的举报机制也难以查找和使用。 此外,投诉称直到2024年11月,Temu才在其“游戏化购物体验”中引入商品举报功能。 该体验允许购物者在浏览和购买产品的同时玩游戏、旋转轮盘、赚取优惠券以及进行其他活动。 投诉称,当Temu 最终添加举报机制时,其内容并不清晰醒目,不符合法律要求。 根据和解协议,Temu今后必须提供电话举报渠道,并以清晰易懂的方式向消费者披露举报机制和第三方卖家信息。 目前和解协议尚待地方法院批准。一旦协议获得批准并生效,Temu(Whaleco, Inc.)将面临以下处罚: (1) 支付200万美元的民事罚款。 (2) 提供合规的报告机制:在所有商品列表(包括“游戏化购物”场景)的显著位置,提供清晰易懂的电子和电话举报链接,并确保电话举报流程便捷。 (3) 清晰披露卖家信息:在所有平台(包括移动端和App)的商品列表或交易记录中,以清晰、易于查找的方式,披露高销量卖家的名称、地址和直接联系方式。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发布: 2025-09-15 14:22 阅读:98
查看详情当地时间上周五,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称,Temu(拼多多的跨境电商平台)的海外运营商Whaleco因涉嫌违反美国《消费者信息告知法案》(INFORM Consumers Act),被处以200万美元罚款。 公告称,该公司未能向消费者提供所需的信息和工具来帮助他们在网上购物时避免和报告被盗、假冒或不安全的商品。 此次行动是该法案自2023年生效以来的首个执法案例。《消费者信息告知法案》于2023年6月27日正式生效。 该法案要求,在线平台应当为消费者提供举报可疑市场活动(如假冒、被盗或不安全商品)的便捷渠道,并强制平台清晰地披露高销量第三方卖家的身份和联系信息。 根据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收到的投诉,Temu未能提供电话举报渠道,其已有的举报机制也难以查找和使用。 此外,投诉称直到2024年11月,Temu才在其“游戏化购物体验”中引入商品举报功能。 该体验允许购物者在浏览和购买产品的同时玩游戏、旋转轮盘、赚取优惠券以及进行其他活动。 投诉称,当Temu 最终添加举报机制时,其内容并不清晰醒目,不符合法律要求。 根据和解协议,Temu今后必须提供电话举报渠道,并以清晰易懂的方式向消费者披露举报机制和第三方卖家信息。 目前和解协议尚待地方法院批准。一旦协议获得批准并生效,Temu(Whaleco, Inc.)将面临以下处罚: (1) 支付200万美元的民事罚款。 (2) 提供合规的报告机制:在所有商品列表(包括“游戏化购物”场景)的显著位置,提供清晰易懂的电子和电话举报链接,并确保电话举报流程便捷。 (3) 清晰披露卖家信息:在所有平台(包括移动端和App)的商品列表或交易记录中,以清晰、易于查找的方式,披露高销量卖家的名称、地址和直接联系方式。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当地时间上周五,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称,Temu(拼多多的跨境电商平台)的海外运营商Whaleco因涉嫌违反美国《消费者信息告知法案》(INFORM Consumers Act),被处以200万美元罚款。 公告称,该公司未能向消费者提供所需的信息和工具来帮助他们在网上购物时避免和报告被盗、假冒或不安全的商品。 此次行动是该法案自2023年生效以来的首个执法案例。《消费者信息告知法案》于2023年6月27日正式生效。 该法案要求,在线平台应当为消费者提供举报可疑市场活动(如假冒、被盗或不安全商品)的便捷渠道,并强制平台清晰地披露高销量第三方卖家的身份和联系信息。 根据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收到的投诉,Temu未能提供电话举报渠道,其已有的举报机制也难以查找和使用。 此外,投诉称直到2024年11月,Temu才在其“游戏化购物体验”中引入商品举报功能。 该体验允许购物者在浏览和购买产品的同时玩游戏、旋转轮盘、赚取优惠券以及进行其他活动。 投诉称,当Temu 最终添加举报机制时,其内容并不清晰醒目,不符合法律要求。 根据和解协议,Temu今后必须提供电话举报渠道,并以清晰易懂的方式向消费者披露举报机制和第三方卖家信息。 目前和解协议尚待地方法院批准。一旦协议获得批准并生效,Temu(Whaleco, Inc.)将面临以下处罚: (1) 支付200万美元的民事罚款。 (2) 提供合规的报告机制:在所有商品列表(包括“游戏化购物”场景)的显著位置,提供清晰易懂的电子和电话举报链接,并确保电话举报流程便捷。 (3) 清晰披露卖家信息:在所有平台(包括移动端和App)的商品列表或交易记录中,以清晰、易于查找的方式,披露高销量卖家的名称、地址和直接联系方式。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发布: 2025-09-15 14:22 阅读: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