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0 14:20
9 月 8 日,海关总署发布 2026 年第 136 号公告。10 月 1 日起,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集装箱,没做完适载检验不能装船;出口申报时系统校验不通过,报关单直接退单。做冻品、水产、果蔬、预制菜出口的报关行和货代,这份清单建议现在就转给操作同事。
文件名 海关总署公告 2026 年第 136 号《关于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集装箱适载检验工作的公告》
施行 2026 年 10 月 1 日
谁申报 承运人、装箱单位或其代理人(报关行/货代常在此环节)
怎么报 装运前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境集装箱适载检验模块,向集装箱存放地海关提交申请,上传《出口集装箱适载符合性声明》
有效期 检验结果 21 天内有效,逾期自动失效
后果 出口申报时校验不通过 → 依法退单
1 生产经营者: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企业,对集装箱自检负主体责任,要选用清洁、卫生、制冷、密固合格的箱子。
2 承运人、装箱单位或其代理人:装运前提交适载检验申请、上传《符合性声明》的直接责任人。
3 报关行 / 货代:接单核验与出口申报校验环节,是这次最容易背锅的一环——货在国外口岸等清关,退单信息却退回到你这里。
4 典型品类:冻品、水产、果蔬、预制菜、乳制品、肉制品等,具体以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公布的编码目录为准(动态管理)。
1 先对编码,别整柜漏判
把这批货的商品编码拿去和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公布的「实施集装箱适载检验的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编码」对一遍。易错点:目录是动态管理的,凭经验判断品类最容易漏,尤其混合装柜时只看主项货。
2 提醒客户做集装箱自检
生产经营者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清洁、卫生、制冷、密固四项逐项确认,冷藏箱还要核制冷效能与温度能否达到拟装货物要求。易错点:让客户口头说"箱子没问题",不留照片和记录,抽查时拿不出证据。
3 装运前在单一窗口提交申请
由承运人、装箱单位或其代理人,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出境集装箱适载检验模块提交,随附上传《出口集装箱适载符合性声明》。易错点:申请对象是"集装箱存放地海关",不是出口口岸海关——装箱地和报关地不一致时,这一步最容易报错关。
4 倒排 21 天有效期
检验结果 21 天内有效、逾期自动失效。易错点:把申请排到装船前一两天,海关审核+风险抽查需要时间,柜期一延就过期,得重新申请重检,船期直接赶不上。建议比装船日提前 3–5 个工作日发起。
5 申报前先确认校验已通过
出口申报时海关信息化系统自动对适载检验结果校验核销,不通过依法退单。易错点:报关单先报出去再补检验——退单后重报,赶不上截关时间,整柜压港。
6 留档备查
《符合性声明》、申请回执、检验结果、自检照片按票归档。易错点:换单、改配、二次装箱后没有重新核,用旧结果去申报新柜。
以为还是老流程,等场站出预检结果
这次的核心变化是:适载检验模式由「企业预检海关抽检」优化调整为「企业合规保证海关审核抽查」。企业提交申请时上传《符合性声明》做合格保证,海关审核声明+风险抽查。责任从"场站背书"转移到"你签字背书",声明内容与实际不符是要担责的,别再当走流程。
把《符合性声明》当形式文件
箱号、箱型、箱内状况填写与实际对不上,海关一抽查就露馅。这不是附件材料,是合格保证文件——《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明确:使用未经适载检验的集装箱装运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出口,可处 10 万元以下罚款;使用检验不合格集装箱的,可处 20 万元以下罚款。
拖到装船当天才补,赌系统不卡
21 天有效期 + 审核抽查 + 出口校验,三个节点串在一条链上,任何一环压到最后一天都会失控。最典型的场景:柜子在堆场等了 20 天,装船前一天申报,结果检验结果刚好过期。
| 环节 | 谁做 | 时限 / 要点 | 出错后果 |
|---|---|---|---|
| 对编码 | 报关行 | 接单即查,官网目录为准 | 整柜漏判,申报被卡 |
| 箱体检 | 生产经营者 | 清洁 / 卫生 / 制冷 / 密固,留照片 | 抽查不合格,不准装运 |
| 提申请 | 承运人 / 装箱单位 / 代理 | 装运前,单一窗口,向存放地海关 | 报错关,结果无法核销 |
| 传声明 | 同上 | 随申请上传《符合性声明》 | 审核不通过,无法装运 |
| 算时效 | 货代 / 操作 | 21 天有效,逾期自动失效 | 过期重检,赶不上船期 |
| 出口校验 | 报关行 | 申报前确认已通过校验 | 校验不通过 → 退单 |
依据:海关总署公告 2026 年第 136 号(2026-09-08 发布,2026-10-01 施行)及海关总署同题政策解读(2026-09-09)。商品编码范围以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公布版本为准并动态调整;单一窗口模块入口以 10 月 1 日后实际上线界面为准。
信源:海关总署公告 2026 年第 136 号(2026-09-08);海关总署《关于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集装箱适载检验工作的公告的政策解读》(2026-09-09);《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本文为政策要点梳理,具体执行以主管海关口径与单一窗口实际界面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