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海关通知:0110境外收货人禁止填报亚马逊

2026-07-28 09:30

近日大鹏海关发布一则通知:0110监管方式禁止直接填报亚马逊为境外收货人。

采用【0110一般贸易】申报时,若境外收货人直接填报亚马逊平台主体,系统会触发监管部门重点审核,极易造成删单、退关,产生罚金、滞港费、船期延误等额外损失。

对于申报0110监管方式订单,境外收货人建议替换为【香港合规公司或其他境外企业】,严禁直接录入亚马逊作为收货方,规避查验退运风险,保障正常通关、上船时效。

0110一般贸易是标准的B2B出口模式,适用于国内企业与境外企业之间的批量销售,货权清晰、单证齐全。

而98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才是专为先将货物批量运至海外仓(如FBA仓)、再零售给消费者的场景设计的。

早年没有9810,用0110报海外仓是惯例。但2020年海关增设9810,2024年取消海外仓备案,简化流程,2025年又明确了“离境即退税、销售再核算”,制度已经完整。

如今海外仓模式的合规通道是9810,继续用0110为海外仓发货报关,属于“代码错配”,将带来严重风险:

  • 税务风险:0110收货方为亚马逊而付汇方不符,可能会导致税务部门无法认定该业务为合规的“出口”,从而将其视为国内销售(内销)要求补缴13%增值税;
  • 信用风险:频繁异常申报记录将导致海关信用评级下调,后续查验率可能飙升,通关成本大幅增加。

长远看,这次严查是在推动企业告别“用老代码走新路”的做法。建议尽快备案跨境电商资质,转向9710(B2B出口)或9810(海外仓出口)等专属模式。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三月,盐田港、大鹏海关曾接连发布严查9810/9710报关单的通知。

盐田港通知,对部分集装箱开展放行后查验(DR),查验重点关注柜内含有9710、9810贸易性质的货物,此类柜子存在较高的锁柜风险。

大鹏海关表示,货物申报时若因单价过高而被审结或者遇到放行后查验,需提供真实价格证明资料,否则将退运处理。

这两则通知一出,立即引发行业热议,有货代甚至建议走9810的卖家切换回0110。

面对行业焦虑,3月20日,深圳市商务局会同海关部门召开跨境电商通关专题沟通会。

会议明确,当前海关重点打击的是“买单出口”行为,合规阳光化企业无需过度担忧。

会上亦解释了9810报关被查验的原因,多因拼柜货物被“连累”,一条货柜通常包含多票报关单,只要其中一票出现异常,整柜均需等待处理。

从三月严查9810/9710,到如今堵上0110以亚马逊为收货人的申报漏洞,监管脉络其实一以贯之:打击违规买单出口,封堵监管套利空间,引导企业走向合规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