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跨境电商B2B出口”是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送至境外企业或海外仓,并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完成交易的贸易形式。该新规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现做如下解读,方便有需要的业内人士:
跨境电商B2B出口分为两种形态:
一种是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9710”,适用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货物;
另外一种是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简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9810”,适用于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物。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即9710&9810,可以分为四种申报模式,分别是9710清单申报模式、9810清单申报模式、9710报关单申报模式、9810报关单申报模式。
其中,以下清单申报模式中,订单的报送需通过数据接入报文方式申报;报关单申报,有两种方式,可通过数据接入报文申报,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界面录入均可。
9710清单
①订单的订单类型为B,电商平台代码(对于境外平台等无法提供情况)可填写“无”,电商平台名称按实际填写。
②要求货值5千元人民币及以下且不涉证、不涉检、不涉税的情况。
③清单的贸易方式为9710,申报地海关为试点关区,可选
6位简化申报。
④其他单证和流程,参照9610出口。
9810清单
①订单的订单类型为W,电商平台代码填写“无”,电商平台名称填写海外仓名称,备注填写海外仓地址。
②要求货值5千元人民币及以下且不涉证、不涉检、不涉税的情况。
③清单的贸易方式为9810,申报地海关为试点关区,可选
6位简化申报。
④清单的收发货人(电商企业)或生产销售单位,提前在
海关完成申报关区+海外仓业务备案。
⑤其他单证和流程,参照9610出口。
9710报关单
①订单的订单类型为B,电商平台代码(对于境外平台等无法提供的情况)可填写“无”,电商平台名称按实际填写。
②没有货值等要求。
③报关单的贸易方式为9710,申报地海关为试点关区。
④报关单的随附单据类别代码10000004(跨境电商B2B出口单证)填写电商订单编号。
⑤报关单申报环节,进行报关单(表头和表体)与订单(表头和表体)比对校验(参考9610清单与订单比对)。
⑥报关单可按现有方式录入或导入。也可选择跨境电商通道导入报关单(仅限9710、9810),报关单回执原路从跨境电商通道下发。
⑦其他参照0110出口。
9810报关单
①订单的订单类型为W,电商平台代码填写“无”,电商平台名称填写海外仓名称,备注填写海外仓地址。
②没有货值等要求。
③报关单的贸易方式为9810,申报地海关为试点关区。
④报关单的收发货人或生产销售单位,提前在海关完成申报关区+海外仓业务备案。
⑤报关单的随附单据类别代码10000004(跨境电商B2B出口单证)填写海外仓订仓单编号。
⑥报关单申报环节,进行报关单(表头和表体)与订单(表头和表体)比对校验(参考9610清单与订单比对)。
⑦报关单可按现有方式录入、导入。也可选择跨境电商通道导入报关单(仅限9710、9810),报关单回执原路从跨境电商通道下发。
⑧其他参照0110出口。
几点友情提示:
第一阶段的B2B平台是信息平台,外贸企业主要利用B2B平台进行接洽,把企业名录、商品目录放在网上,做信息的交换。第二阶段的B2B平台是交易平台,随着技术的发展,支付和物流手段的成熟,安全和信息的保障提升,业务模式趋于成熟,外贸企业逐渐利用B2B平台实现整个交易流程。
B2B平台的明显优势 ——通关更加便利
对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优先安排查验,优先办理转关手续,大幅提升出口企业通关时效。
通过H2018系统通关的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适用全国通关一体化。
对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货物1年内退运进境的,将以企业和商品为单元建立底账数据,对因滞销、消费者退货等原因原状退运进境的,提供优惠政策。
B2B将是全球贸易的主流。因为企业之间的商业行为组织规范,专业化程度高,订单交易量大,这都是C端交易所无法代替的。
来源:https://www.sohu.com/na/404789006_120762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