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海关依法退运两批禁止进境固体废物

2020-09-28 15:55

国际在线广东频道消息(记者 林丽丽、通讯员 关剑):9月27日,在汕头海关所属汕头港海关的严密监管下,两批禁止进境固体废物装上货船,从汕头港国际集装箱码头退运出境。其中一批为禁止进境的废塑料颗粒,另一批为废弃电子产品,即俗称的“电子洋垃圾”。这是今年以来汕头海关首次退运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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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港海关关员现场监管退运禁止进境固体废物(袁国宏 摄)

  据了解,今年3月份,汕头港海关关员通过风险分析,对一批申报品名为“聚苯乙烯”的51.2吨进口塑料颗粒进行查验并取样送检,发现实际货物大部分为再生塑料颗粒,其中有部分货物为“苯乙烯聚合物的废碎料及下脚料”,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塑料。经海关缉私部门立案调查,为避免固体废物长期堆存港口码头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该关依法启动责令退运相关工作。

  此次退运的5.8吨“电子洋垃圾”,则是2019年7月份汕头海关查获的一宗通过船运渠道走私货物进境案件中缴获的废旧电子产品,主要包括旧手机及配件、旧平板电脑、旧无线网卡、旧MP3、旧CPU处理器、旧音箱、旧功放等废旧电子产品及元器件。在该案中,犯罪分子通过在运输船舶的底舱中设置暗藏夹层的手段,走私化妆品、奢侈品、全新电子产品、废旧电子产品及燕窝等各类货物,案值约300万元。

  据汕头港海关业务处置科副科长柳梅介绍,废弃电子垃圾中含汞、砷、铬等有毒化学物质,被填埋或焚烧时,重金属渗入土壤将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直接或间接地对当地居民及其他生物造成损伤,有机物经过焚烧,会释放出大量有害气体。无论哪种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入境,都会严重危害生态环境,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海关提醒,进口属于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或者未经许可擅自进口限制性进口的固体废物,由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林丽丽

来源:http://gd.cri.cn/2020-09-28/cabea7a9-458a-8341-49db-c66fb8dd97b1.html